贛發改公管規〔2026〕103號
為進一步壓實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主體責任,促進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了《江西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主體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工信廳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江西省住建廳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江西省水利廳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林業局
江西省廣播電視局 江西省國防動員辦 江西省能源局
2026年2月13日
贛發改公管規〔2026〕103號
為進一步壓實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主體責任,促進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了《江西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主體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工信廳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江西省住建廳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江西省水利廳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林業局
江西省廣播電視局 江西省國防動員辦 江西省能源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