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場)黨委、政府(辦事處),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樟樹市美麗鄉鎮建設創建工作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樟樹市委辦公室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樟樹市美麗鄉鎮建設創建工作考核辦法
為全面考核全市美麗鄉鎮建設創建工作成效,加快打造“環境美”、“生活美”、“人文美”、“治理美”美麗鄉鎮,助力鄉村振興,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1〕40號)、《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春市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宜府辦字〔2021〕59號)及《樟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樟樹市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樟府發〔2021〕6號)等文件精神,對閣山鎮、臨江鎮、經樓鎮、觀上鎮、店下鎮、義成鎮、黃土崗鎮、昌傅鎮、永泰鎮、劉公廟鎮、中洲鄉、洲上鄉、吳城鄉、洋湖鄉、雙金園藝場、張家山街道、大橋街道進行考核(但張家山街道、大橋街道不列入2025年度美麗鄉鎮建設示范表彰)。
二、考核時間
每年12月由樟樹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2021年至2024年考核結果列入全市高質量發展進行表彰,2025年考核結果列入美麗鄉鎮建設示范表彰。
三、考核方式
抽調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人員組成,按照樟樹市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務,考核采取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的方式,對各鄉鎮(雙金園藝場)進行逐一考核。
四、考核內容
(一)持續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
1.實施環境衛生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2.實施污水治理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3.統籌推進衛生鄉鎮創建行動建設內容;
4.實施水體清潔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5.實施“道亂占”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6.實施“車亂開”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7.實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8.實施“亂搭亂建、違法建筑”專項拆除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9.實施“線亂拉”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10.實施沿街立面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二)全面提升鎮區功能,實現“生活美”
1.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內容;
2.便民服務設施建設內容;
3.醫療衛生設施建設內容;
4.教育設施建設內容;
5.養老設施建設內容;
6.文體設施建設內容;
7.旅游設施建設內容;
8.農村生產服務設施建設內容;
9.綠化照明設施建設內容;
10.防災減災設施建設內容。
五、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設置基本分100分和加分項20分。
基礎分實行雙百分制,即:持續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工程建設考核總分100分(詳見附表1)、全面提升鎮區功能,實現“生活美”工程建設考核總分100分(詳見附表2)。
加分項積分規則,受到宜春市級通報表揚或表彰的加10分,受到省級及以上通報表揚或表彰的加20分。
六、考核結果應用
1.考核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至89分為良好,70分至79分為一般,70分以下為差。其中優秀比例不高于20%、一般及以下比例不低于10%。
2.市財政安排美麗鄉鎮建設獎補資金10000萬元左右(以實際獎補資金為準),其中持續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工程建設獎補資金8000萬元左右(以實際獎補資金為準)、全面提升鎮區功能,實現“生活美”工程建設獎補資金2000萬元左右(以實際獎補資金為準)。
3.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以補促建”原則,各鄉鎮(雙金園藝場)自2021年10月26日《樟樹市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方案》(樟府發〔2021〕6號)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利用自有財力投資建設的美麗鄉鎮工程,由住建局、財政局、審計局、城管局、衛健委、水利局、交警大隊、商務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聯合會審組進行會審并報市委、市政府批復后,市財政按工程結算總額的50%給予鄉鎮(街道、場)獎補,獎補資金10000萬元左右(以實際獎補資金為準)。屬于以下情形的,市財政不予安排獎補,即利用原宜春市鎮村聯動示范鎮資金建設的不予安排獎補;享受“十個一”工程獎補政策的不予安排獎補;室內裝修裝飾等項目投入不予安排獎補;衛生院、公辦中心幼兒園、集鎮污水處理廠、雨污分流管網等已安排上級項目資金的不予安排獎補;市聯合會審組審定認為不予安排獎補的其他情形。
4.2021年至2024年凡美麗鄉鎮建設工程均考核良好以上的,考核分值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擇優表彰4個示范鄉鎮列入全市高質量發展進行表彰;2025年凡美麗鄉鎮建設工程均考核良好以上的,考核分值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擇優表彰6個示范鄉鎮(其中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市財政給予美麗鄉鎮建設示范鄉鎮(場)獎勵資金(其中一等獎60萬元、二等獎40萬元、三等獎20萬元)。
5.凡考核一般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約談鄉鎮(場)鄉鎮長(場長);考核為差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約談鄉鎮(場)黨委書記。
七、考核組織領導
在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考核項目任務分工,分別牽頭對相關項目進行考核評分,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計匯總后上報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具體考核時間以美麗鄉鎮建設總體目標同步進行。
附表:1.持續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工程建設項目考核評分表
2.全面提升鎮區功能,實現“生活美”工程建設項目考核評分表
附表1
持續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工程建設考核評分表
項目 |
分值 |
建 設 標 準 |
責任單位 |
評分 |
實施環境衛生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集鎮保潔標準:配備清掃保潔隊伍,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時保潔,鄉鎮主次道路、人員密集、水源保護地等重點區域每日清掃不少于2次;支路、背街小巷等其他區域每日清掃不少于1次;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轉運等收運設施,示范類鎮區垃圾袋裝化覆蓋率≥80%,垃圾日產日清,密閉儲存、運輸率達到100%。 2.城鄉環衛一體化標準:推進城鄉環衛“全域一體化”第三方治理,進一步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區域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加強對第三方保潔公司考核,要求做到及時轉運垃圾,環衛設施做到日產日清、不滿溢、不積存,確保保潔頻率與效果;示范類鄉鎮實現生活垃圾“零填埋”,積極推進鄉鎮和農村垃圾分類工作,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進行清運平整;生活垃圾和白色垃圾分類進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 3.垃圾分類標準:參照《樟樹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結合目標要求,因地制宜分類分批推行鎮、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采用住戶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保潔員過程分揀、中轉二次分類相結合的操作方式,提高垃圾分類實效。明確建筑垃圾不得進入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優先利用農家超市和再生資源回收點等現有設施建立覆蓋村的資源回收體系;力爭五年行動期間全市3個示范類鄉鎮基本建成符合當地實際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政策和運行體系。 |
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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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污水治理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集鎮污水處理設施標準:到2020年10月底,完成集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強鄉鎮(場)污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建立日常運行臺賬,及時對設備進行保養、修理和更新,按要求安裝流量計,定期檢測進出水質并達到處理標準為一級B及以上排放標準,確保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 2.集鎮污水處理能力標準:提升類鄉鎮(場)生活污水處理率達50%以上,示范類鄉鎮(場)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0%以上。 3.集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標準:(1)各鄉鎮(含涉農街道、場)結合各自實際,聘請有相關資質的公司對集鎮污水管網進行統一規劃設計。(2)各鄉鎮(含涉農街道、場)依據規劃設計成果,啟動污水配套管網建設,逐步提升集鎮污水收集處理率,力爭做到全收集、全處理。 4.管線網標準:遵循科學規劃、統籌建設、保障安全的原則對各類管線進行整治,走向、位置、埋深或架空應當合理規劃,沿道路建設管線避免干擾交叉。 |
住建局 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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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推進衛生鄉鎮創建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愛衛組織機構健全,有分管領導,有專(兼)職人員,有經費保障。 2.鎮容環境干凈整潔,秩序井然。有專業衛生清掃保潔隊伍,衛生設施配置規范充足。垃圾分類處置,日產日清。 3.農貿市場管理規范,科學設置經營區域,設施設備符合衛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流動商販管理規范。管理制度上墻,有健康教育宣傳欄。 4.開展創建無煙黨政機關、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無煙學校活動,創建比率大于等于90%。 5.建成區鼠、蚊、蠅、蟑螂的密度達到國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重點行業和單位防蠅和防鼠設施齊全。 |
衛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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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水體清潔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各項工作任務。鄉鎮、村級河長定期開展巡河工作,年度巡河次數達到《江西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規定次數;巡查員和保潔員履職到位;及時更新調整“河湖長制”公示牌;積極組織開展“河小青”等志愿者服務。 2.積極開展河湖管理范圍內“四亂”問題排查,建立問題清單臺賬,并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河湖管理范圍內未新增違建房屋。 3.全面禁止水庫投肥養殖,實行人放天養。飲用水源地水庫水質達到Ⅲ類以上標準,非飲用水源地水庫水質達到Ⅳ類以上標準。 4.轄區內無發生畜禽養殖污染事件,禁養區范圍內無違規養殖行為。實施化肥農藥減藥增效行動,實現農藥化肥使用零增長。 5.有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基本完成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生產的黑臭水體整治任務。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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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道亂占”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非法占道標準:清除在公路用地范圍內及其沿線占道經營、擺攤設點、違建、堆放廣告牌、曬谷等現象,整治非法設置的非道路交通標志、旅游標志、廠名(店名、村名、地名)牌等各類標牌,全面清理拆除違法、不符合規范、設置無序的其他各類標牌,及時更換維修污染、破損標牌,確保道路沿線各類標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實現合理有序地規范設置。全面消除道路及其沿線各種無序占道和違法現象。 2.清理道路亂挖亂接標準:清除非法占道施工、鋪設管線以及穿越、占用或挖掘道路等破壞行為和違法施工現象。將不符合規定以及非法增設的接線、接坡和平交道口,合理歸并、有效整合交道口數量,消除道口亂開、過多、設置不合理等現象。清理橋下空間,并消除道路沿線橋梁橋下空間和橋梁保護區內違法堆物、違法施工和違法建筑等現象,實現橋下空間“三無”目標(無違法堆放物品、無違法建筑物和構筑物、無違法涉路施工),確保橋面無堆積、無車輛停放,確保橋梁安全運行、橋下空間整潔,與周邊環境協調。 |
交通運輸局 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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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車亂開”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設置并完善交通安全護欄、信號燈、標識、標牌、標線等設施和標志,道路路燈、監控等交通安全設施,交通秩序整治效果明顯(現場核查)。 2.邀請交警加強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重點整治車輛亂開亂停亂放、車輛和行人不按信號燈通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不按道行駛、“三超一疲勞”、酒醉駕、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嚴禁無牌電動車和摩托車上路行駛,切實提升鎮區主干道路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守法率等目標任務(查看臺賬照片)。 3.有專用的停車區域,在重要路口安裝人臉識別系統開展“刷臉”執法,加強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重點車輛“失駕”人員管控,強化農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應用(現場核查)。 4.全市所有鄉鎮(含雙金園藝場)、每個村委要有交通安全宣傳欄,經常開展“七進”宣傳活動,廣泛開展“車亂開”專項整治攻堅行動主題宣傳(查看臺賬照片) 注:全市所有鄉鎮(含雙金園藝場)、科所隊及派出所(交所融合)單位在開展工作時請參照《樟樹市美麗鄉鎮建設“車亂開”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方案》《樟樹市美麗鄉鎮建設工作考核辦法》進行,整個活動歷時5年,2023年及2025年2次檢查評分。 |
交警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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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專項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新建集貿市場原則上是室內交易市場,建設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單層層高不低于6米,多層層高不低于10米。 2.人流、物流通道寬敞,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m(示范類鄉鎮主通道寬度不小于3m)。 3.商品分類布置、攤位整齊規范;家禽攤位相對獨立并有流水沖刷裝置;活禽屠宰區須建成兩隔離以上。 4.場內采光、通風良好,供水供電齊全,給排水通暢,市場應設置公共衛生間。 5.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所有攤位必須證照(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人員健康證)齊全并做好公示。 7.市場開辦者要開展好相關的教育培訓,做好三防設施,并配備足量垃圾桶,做到垃圾日清日產,定期消毒,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8.市場肉類產品應附與貨物相符的檢疫合格證明及檢驗合格等相關證明,并留存半年。 9.市場內要設有快檢專間,制定操作規范和管理制度,明確專人操作并公示結果。 10.市場售賣商品布局合理,按種類劃分區域。特別是活禽銷售區,必須要有專區和集中宰殺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做好記錄。 |
商務局 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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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亂搭亂建、違法建筑”專項拆除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重點整治占用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以及嚴重影響鄉鎮入口、重要節點、道路兩側景觀的違法建設,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 2.對各地違法違規建筑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問題臺賬,加強違建臨建管控,采取銷號處理的方式,將違法建設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建、構筑物全面清理。 3.建立日常管控機制,嚴格執行建房規劃許可制度,完善開工許可證制度,提高農民住房設計水平,體現鄉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
自然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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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線亂拉”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弱電整治標準:清除廢棄線纜,整治戶外架空線違章亂架行為,歸并整理雜亂無章線纜,著力解決亂接亂牽、亂拉亂掛的“空中蜘蛛網”現象。弱電管線原則上入管入盒,示范類鄉鎮主要街道弱電管線應實現下地埋設。 2.強電整治標準:通過架空線路梳理、桿路合并拆除和線路“上改下”等手段,著力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線纜違規架設、胡亂附掛和私拉亂接等問題,示范類鄉鎮主要街道強電管線應實現下地埋設。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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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沿街立面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建設內容 |
10 |
1.沿街房屋立面整治標準:清理和規范設置沿街房屋防盜窗、遮陽檐蓬、空調外機、卷閘門等設施和門牌、廣告牌匾、燈箱標識等指示標牌,門店招牌一店一招、整齊美觀。 2.沿街綜合整治標準: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隱患或有礙觀瞻的樓頂廣告、大型戶外廣告和沿街超高超大、不安全、不規范、不文明、破損廣告或店招,全面清除“牛皮癬”廣告。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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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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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責任單位中排前面的為牽頭責任單位,負責牽頭做好“美麗鄉鎮建設”中該項目建設的協調銜接、工作推進、評分細則制定及考核等工作。
附表2
全面提升鎮區功能,實現“生活美”建設項目評分表
項目 |
分值 |
建 設 標 準 |
責任單位 |
評分 |
道路交通設施 |
10 |
1.所有鄉鎮應按照我市交通專項規劃,推進路網建設,堅持窄路幅、高密度,完善路網體系,打通“斷頭路”,提高道路通達性。提升類以上的鄉鎮鎮區主干道應鋪設瀝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鋪裝和道路綠化水平,沿街布置體現當地文化特色景觀小品;示范類鄉鎮要將無障礙設施、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融入道路建設系統。 2.“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劃一批、開放一批”公共停車場,基礎類鄉鎮應基本滿足停車需求,提升類鄉鎮停車管理規范,示范類鄉鎮和全域旅游鄉鎮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車輛、旅游車輛停車位;各鄉鎮要在人口集中區、人員聚集場所規劃選址,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工作。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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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設施 |
10 |
1.便民服務中心(代辦站)場所達標,便民服務設施齊全,配備相應自助服務設施; 2.鄉鎮本級依申請類政務(便民)服務事項全部納入便民服務中心辦理,實行“一窗受理”服務,實現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 3.積極推廣應用全省政務服務網和“贛服通”等服務平臺,引導群眾“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實現群眾辦事“一次不跑”; 4.穩步推進鄰里中心建設,豐富鄰里中心功能,最大限度滿足群眾需求 |
行政服務中心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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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設施 |
10 |
1.提供中醫藥服務,完成中醫館改造建設。 2.完善衛生院醫療信息化體系建設,有電腦及打印設備,網絡暢通。 3.設備配置衛生院配備、急救型救護車、dr (或cr、x光機)、彩超、全自動生化分析儀、血凝儀、心電圖、空氣消毒機、麻醉機、胃鏡、呼吸機以及診療科目相匹配的其他設備。 4.增添一些就醫便民措施,增設衛生院無障礙扶手、通道、廁所,增添患者就醫休息。 5.做好院內環境衛生,醫療廢物處理,等符合規范要求。 |
衛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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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設施 |
10 |
1.所有鄉鎮編制學校網點布局規劃,初中、中心小學須有校園建設規劃。 2.學校校園用地面積、校舍建筑面積達到省定建設標準。 3.學校無危房,校園基礎設施(校門、圍墻、運動場等)完善、齊全。 4.鄉鎮積極協助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建設項目。 5.鄉鎮重視教育建設,積極配套學校建設資金。 |
教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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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設施 |
10 |
1.基礎類和提升類的鄉鎮按照《〈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實施指南(試行)》和《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 (GB/T 37276- 2018)一級、二級標準至少建有一所設施設備較為完善的敬老院。 2.示范類鄉鎮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黨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省級示范點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的評選標準至少建有一所服務設施完善、設備齊全的“黨建+樂齡中心”,已建成的“黨建+樂齡中心”運營達到70%以上。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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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設施 |
10 |
1、建有功能齊備,設置合理,涵蓋多功能活動廳、書刊閱覽室、培訓教室、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以及管理用房的綜合文化服務中心。 2、文化服務中心新建建筑面積不少于400㎡,改建建筑面積不少于300㎡。 3、積極推進數字文化分館建設。 4、有室外活動場地,健身器材不少于4件。 5、有宣傳櫥窗等配套設施,專人管理,各項制度健全并上墻。 6、常年提供免費開放服務,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35小時,有免費開放記錄。 7、每年開展各類文化藝術培訓不少于2期。 8、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所,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文藝活動,每個月不少于2次,活動情況及圖片按時報主管部門。 9、積極開展主題教育宣傳,時政法制、科普教育等活動。 |
文廣新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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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設施 |
10 |
1.重點旅游鄉鎮要推進建設旅游集散中心、交通換乘、信息咨詢和產品訂購等旅游服務設施,各鄉鎮要完善旅游廁所、生態停車場等旅游服務設施,發展特色民宿、農家樂等,健全旅游標識設施。 2.各鄉鎮要通過系統設計,把轄區內自然、人文、生態、農業景觀等資源“串點成線”,打造特色人文景觀和旅游產品。 |
文廣新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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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產服務設施 |
10 |
1.合理設置農村生產物資供應網點、農機專業合作網點、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和快遞網點等。基礎類的鄉鎮,有農業生產資料銷售和技術指導配套服務設施; 2.提升類和示范類的鄉鎮,還應有農業機械銷售和維修點,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并規范運行。 |
農業農村局 供銷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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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照明設施 |
10 |
1.所有鄉鎮應按照“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大力實施植樹增綠、見縫插綠、拆違補綠、拆墻透綠行動,多植喬木和鄉土、彩色樹種,做好庭院綠化、公園綠化、道路綠化; 2.合理配備路燈設施,實現照明達標。示范類鄉鎮要達到江西省園林鎮創建標準。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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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減災設施 |
10 |
1.根據本區域主要災害風險隱患和國家、省技術規范要求,組織實施各類災害工程防御措施; 2.設置應急避災場所、通道和物資儲備站點。 3.綜合運用生態技術,增強雨洪管理能力; 4.建有鄉鎮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傳播系統。 5.根據國家標準和省有關要求規劃消防救援隊站建設用地,設置消防救援隊站,配備基本消防通信設備和消防裝備設施,合理設置取水點、消火栓、消防宣傳陣地等。 |
應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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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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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責任單位中排前面的為牽頭責任單位,負責牽頭做好“美麗鄉鎮建設”中該項目建設的協調銜接、工作推進、評分細則制定及考核等工作。
樟辦發〔2022〕50號關于印發《樟樹市美麗鄉鎮建設創建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