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城鄉低保規范管理水平,切實發揮好城鄉 低保助推城鎮解困脫困、鄉村振興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據 宜春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22年宜春市城鄉低保專項治理 實施方案>的通知》(宜民字[2022]7號)文件要求,繼續在全市范圍深入推進城鄉低保專項治理,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 、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 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城 鎮困難群眾解困脫困和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 集中治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堅決查 處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做好市委巡察問題整改,進一步提升城鄉低保規范管理水平,切實發揮好城鄉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 治理重點
( 一)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重要任務,檢查各地城鄉低保經辦中是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檢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嚴肅工作紀律和群眾紀律,嚴肅查處城鄉低 保工作中“四個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措施不精準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
(二)查處“漏保”問題。 將落實《中共樟樹市委辦公室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樟辦發〔2021〕56號)作為治理重點,嚴肅查處城鄉低保中的“漏保”問題。檢查各地落實監 測對象(三類人員)中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對象及時納入 低保情況,同步排查近兩年來出現重大急難狀況、曾提交申 請但因相關規定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對其中新增符合條件人員集中辦理審核審批。
(三)查處“錯保”問題。 全面排查城鄉低保在保對象,對納入備案管理的低保家庭進行重點復核,對經濟狀況發生 變化、不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或低保家庭,及時清退。對納入備案管理的申請人應當全部入戶調查和經濟狀況核對, 嚴禁核對報告“ 一刀切”,嚴禁為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與“三類人員”銜接率和城鄉低保整戶保比例,片面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低保的行為。
(四)查處近親屬備案制度不落實問題。 針對村 ( 居 ) 委會兩委成員換屆后村(居)干部人員變動情況,開展新一輪村(居)干部近親屬備案工作,檢查各地是否嚴格落實近親屬備案制度,是否做到檔案單獨存放,杜絕優親厚友、“人情保”“關系保”等違規納入低保問題。
(五)整治社會救助領域基層信息公開落實不到位問題 。 堅決糾正社會救助“三公開、兩公示、 一公布” (即:救助政策、申請審核確認流程和結果“三公開”,救助對象 審核、確認“兩公示”,縣、鄉兩級咨詢舉報電話“ 一公布”, 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按照《宜春市社會救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等規定, 落實公開層級、公開形式和公開事項,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得到有效保障。
(六)集中化解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 各地要全面 梳理2020年以來社會救助領域各類形式信訪件,對其中的重 復信訪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依法依規進行分類處置,對賬銷號。對群眾反映問題較多、信訪矛盾較為突出的鄉鎮(街 道、場),市民政局將采取專題調研、重點督辦、直查直辦、重點約談等方式,督促指導相關鄉鎮(街道、場)摸清情況、 化解矛盾,集中解決一批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重點提高初次信訪事項一次性化解比例。
三、 任務措施
( 一)按時動態調整。 全面落實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制度, 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人員,把新增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 低保。堅持對城鄉低保常補對象家庭每年復核一次,對非常 補對象至少半年復核一次,全面復核城鄉低保在保對象,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及生活狀況的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維持、提高、降低或者停發低保資金手續。深入推進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制度落實,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積極開展“七個幫扶”,保持過渡期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 持續強化“收入豁免”“支出核減”“低保漸退”“單人戶保”等政策落實,確保兜住底、兜牢底。
(二)加強數據比對。 一是加強城鄉低保對象與“三類 人員”人口數據比對。加強與衛生健康、鄉村振興、殘聯等 部門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并及時反饋比對結果。各鄉鎮(街 道、場)對未納入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范圍的無勞動能力或弱 勞動能力、持續增收能力弱、返貧風險較高的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因病因災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重點人群開展摸排核查。全面摸清城鄉低保對象與“三類人員” 重合情況,切實加強城鄉低保制度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二是加強城鄉低保業務統計報表、工作臺賬、財務數 據與數字民政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數據的銜接比對,嚴防出現多套數據,嚴防統計臺賬數據與系統平臺數據“兩張皮”現象。
(三)完善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治理工作臺賬。建立 2022年全市專項治理工作臺賬,指導各地細化年度專項治理 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完成時限,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層層壓實責任。按季度更新各地工作臺賬,及時全面掌握工 作進度,跟蹤督促任務落實。二是建立通報制度。每季度定期介紹各地專項治理工作經驗,推廣典型做法,推動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三是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在市、鄉兩級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治理工作,制定群眾投訴舉 報值守人員通訊錄,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形成上下聯動的快速響應機制,切實提高群眾訴求的回應效率。
(四)強化督查督辦。 一是加強調研指導。對于專項 治理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上報情況不及時的鄉鎮 (街道、場),加強實地調研指導,分析問題,查找原因, 督促整改,確保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二是加大問題線 索督辦力度。通過信訪部門、門戶網站、媒體曝光、投訴 舉報電話等渠道,收集城鄉低保經辦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線索,對于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重點線索,加大問題線 索查處力度。三是開展明察暗訪。協調市社會保障專項工 作組成員單位,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掌握基層城鄉低保經辦第一手情況,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五)提升整改成效。 一是落實整改措施。督促各地 深入分析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建立問題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將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評價的 重要內容。二是開展整改情況“回頭看”。對專項治理工作 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重點查看各項整改措施 是否落實到位,列入整改的問題是否按期解決,整改效果群眾是否認可。對于整改措施落實不力、整改效果不明顯的進行重點督導。三是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民政部門要在線上線 下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城鄉低保政策、標準和對象有關信息, 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市民政局將適時在門戶網站公開各地網址和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社會監督力度。
四 、有關要求
( 一)提高思想認識。 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是民政領域鞏 固脫貧攻堅成果防返貧防致貧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 把城鄉低保專項治理作為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具體行動動,納入重點工作安排,確保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 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有力 措施,認真排查城鄉低保工作、社會救助與鄉村振興銜接工 作中的問題短板。要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檢查、嚴肅查處群 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 “關系保” “錯保” “漏保”等違 規違紀問題。要敢于較真碰硬,鍥而不舍抓好作風建設,加強規范管理,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定期報告進展。 各鄉鎮(街道、場)分別于4月 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對轄區城鄉低保專 項治理進展情況進行匯總,上報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臺賬 (含低保動態管理情況)。同時按季上報本地查處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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