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據
2019年我市機構改革,防震減災工作職責從市科技局劃轉至市應急管理局。為做好機構改革后防震減災工作,保障地震應急工作有力有序高效開展,有必要對現行的《樟樹市地震應急預案》進行修訂。根據《關于印發江西省地震應急預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111號)《關于印發宜春市地震應急預案的通知》(宜府辦發〔2020〕40號)有關文件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經充分論證、反復修改,形成了《樟樹市地震應急預案》(修訂稿)。
二、工作目標
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實施地震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新修訂的《江西省地震應急預案》《宜春市地震應急預案》和市政府領導要求,市應急管理局迅速啟動《樟樹市地震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在起草前期多次進行研究和討論,于11月13日形成《預案(征求意見稿)》,隨即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征求意見建議,并召開市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該《預案》,會后根據各成員單位和會議討論意見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樟樹市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應急處置。
五、主要內容
《預案》主要就地震應急指揮體系、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單位及主要職責、地震災害分級標準、啟動響應后的響應措施進行了修訂,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
1.明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為市地震災害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統籌組織全市地震災害應急救援具體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
2.根據機構改革職能的劃轉和抗震救災實際工作需要,相應調整了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單位及主要職責。
3.結合我市實際,對地震災害分級標準進行了調整,明確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措施。
4.對啟動應急響應后成立的抗震救災工作組進行了調整,成立搶險救援組、群眾生活保障組、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組、基礎設施保障和生產恢復組、地震檢測和次生災害防范處置組、交通和社會秩序保障組、地震災害調查及災情損失評估組、建(構)筑物安全鑒定組、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組等9個工作組,并對工作組牽頭單位、參加單位和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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