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意義
近年來,我省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體系已基本建立,黨建引領、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更加健全。2021年12月,省委組織部、省委兩新工委、省民政廳黨組聯合印發《關于以高質量黨建引領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黨組織在內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落實社會組織按期換屆法定要求,確保換屆選舉工作規范有序。為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換屆選舉工作,加強行業協會商會自治自律和民主管理,促進行業協會商會健康發展,省委兩新工委、省民政廳共同起草了《江西省行業協會商會換屆選舉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工作規程》)。
二、主要內容
《工作規程》共分五章二十二條,主要明確了行業協會商會換屆選舉應堅持黨對社會組織工作的全面領導;規定了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產生方式、程序和主要職責;規定了負責人候選人產生的要求和審批程序;明確了黨建工作主管單位在行業協會商會換屆選舉過程中的工作內容。
三、特色亮點
(一)明確堅持黨的領導
明確黨組織在行業協會商會換屆選舉工作中的功能定位,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注重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的政治引領和示范帶動,確保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明確黨建工作領導機關按照“四上四下”的工作流程,牽頭督促行業協會商會完成換屆選舉工作。
(二)明確選舉工作原則
《工作規程》提出行業協會商會換屆選舉應遵循“民主、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明確行業協會商會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章程規定期限自主組織實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會員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時,建立選舉籌備領導小組、理事會、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監事會(選舉監督委員會)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自覺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接受黨建工作領導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指導監督。
(三)健全內部治理機制
引導行業協會商會通過建立完善的內部治理機制,強化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保障行業協會商會依法自治。明確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換屆的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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