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針對當前鄉鎮(街道)集鎮執法人員管理不規范、網絡負面輿情多發頻發等問題,為加強鄉鎮(街道)集鎮執法人員管理,規范鄉鎮(街道)集鎮執法人員著裝,提升鄉鎮(街道)集鎮管理執法隊伍形象和執法水平,結合本市實際,現對鄉鎮(街道)集鎮執法人員規范化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二、文件依據
《江西省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制式服裝著裝管理規定(試行)》(贛建字〔2020〕10號)、《樟樹人才發展管理實施辦法》(樟辦發〔2022〕4號)。
三、主要內容
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內容:
(一)著裝規范
對非城管人員穿著城管制服提出了嚴格要求,針對不同身份的非城管人員著裝進行了嚴格區分:
1.在編在崗執法人員:若需穿著城管制式服裝,胸號由市級城管局統一編號,“屬地名稱首字母+編號”,胸牌建議使用屬地名稱,臂章文字建議使用“屬地名稱+集鎮管理”。
2.臨聘人員:
(1)市統一臨聘:若需穿著城管制式服裝,需按照市政府文件招聘簽合同,胸號由市級城管局統一編號,“屬地名稱首字母+XG+編號”,胸牌建議使用屬地名稱,臂章文字建議使用“屬地名稱+協管”。
(2)鄉鎮(街道)自聘:不得穿著城管制式服裝和購買與市級相同或相似的款式,胸牌建議使用屬地名稱,胸號建議使用“屬地名稱首字母+ZP+編號”,臂章文字建議使用“屬地名稱+集鎮管理”。
(二)管理規范
1.明確由市城管局對著城管制式服裝的集鎮管理執法人員進行業務指導,接受市城管局的監督。
2.明確非城管人員著城管制服應當遵守的禁止性的規定。
3.對非城管人員著城管制服時的行為規范提出了明確要求。
(三)集鎮管理用語規范
嚴禁全市鄉鎮(街道)在對集鎮進行管理時使用“城市管理”“城管”“城管執法”等字樣,建議使用“集鎮管理”“綜合執法”等字樣。
解讀人:何玉芳 聯系方式:0795-73646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