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部署,持續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全力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樟樹市城市管理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文件依據
《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贛建管〔2021〕12號)、《江西省“十四五”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處理設施發展規劃》(贛建管〔2022〕4號)、《貫徹落實<中共宜春市委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宜春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方案》(宜辦發〔2021〕2號)、《關于印發<宜春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宜垃分字〔2023〕1號)。
三、工作目標
1、力爭于2023年底樟樹市建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全覆蓋,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大件垃圾拆解設施基本建成,滿足分類運輸能力基本需求。
2、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類閉環體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0%以上,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5%以上。
3、持續鞏固洋湖鄉、閣山鎮、觀上鎮、張家山街道垃圾分類工作,拓展美麗鄉鎮建設的示范類鄉鎮實現生活垃圾分類,達到源頭減量。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垃圾分類全域覆蓋
城區垃圾分類:推進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全面覆蓋,餐廚垃圾收運路線基本覆蓋,加強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配備、宣傳引導和督導檢查。
鄉鎮垃圾分類:3個示范類鄉鎮鎮村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初步建成“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治理體系。推廣村鎮垃圾分類試點,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區域處理”模式,合理設置垃圾分類收集點,鼓勵廚余垃圾就近就地就農消減。
(二)健全垃圾分類全鏈條
加大垃圾分類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生活垃圾處置、清運、回收分揀能力;探索建立回收體系與開展可回收物品區域試點;對有關行業、單位從生產、運輸、銷售、消費等環節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
(三)構建全民參與治理體系
堅持黨建引領,以市、街道(鄉鎮)和社區(村)三級黨組織聯動制度為基礎,發揮黨組織的帶動作用,建立健全居民自主、民主協商、群團帶動、社會參與等管理機制,努力構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基層治理體系。
(四)著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
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考核辦法,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并接受上級、專業人員、群眾等的指導和監督;組織垃圾分類管理人員培訓,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先進地區經驗、垃圾分類操作規范,將日常實踐與執法監督有機結合;結合創文創衛等工作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機關、進商場宣傳垃圾分類工作,營造全民參與垃圾分類的氛圍。
五、工作保障
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保障資金投入、合理分解任務目標、量化考核評估辦法、黨建引領等方式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
解讀人:付小兵 聯系方式:0795-736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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