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意義
為進一步優化農業領域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包容審慎和分級監管,市農業農村局起草了《樟樹市農業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過程
1.2022年7月14日,市農業農村局起草了《樟樹市農業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方案》;
2.2022年7月25日,市農業農村局第17次黨委(擴大)會審議通過了《樟樹市農業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方案》。
二、主要內容
《樟樹市農業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方案》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包括采集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建立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確定生產經營者信用等級、實施信用分類差異化管理措施等。按照“誰許可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誰表彰誰錄入”的原則,由農業部門主管科室分級錄入及管理。
三、主要政策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
2.《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規定》。
解讀人:黃丹華 聯系電話:0795-733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