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刻汲取南昌市南昌縣“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新余市渝水區“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宜春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
3.《江西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核實責任追究辦法》;
4.《宜春市落實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若干措施》;
5.《宜春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二、主要內容
圍繞“生產安全事故持續下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標任務,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十大行動”(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開展風險分級管控行動、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開展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開展應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動、開展基層基礎提升行動),落實落細36條具體措施,
市安委會統籌做好全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組織推動。各鄉鎮(街道、場)負責制定并實施本轄區的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分別制定下發并落實本部門單位的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通過強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措施,攻堅安全生產深層次矛盾問題,夯實筑牢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解讀人:羅智康 聯系電話:0795-736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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