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由宜春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為方便社會各界深入了解《實施意見》,現就實施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2年4月28日,國務院印發《氣象高質量綱要(2022—2035 年)》,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面向人民生產生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提出了2025年與2035年的發展目標,明確了30項重點建設任務。2022年11月23日,江西省政府印發《江西省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3-2035年)》,進一步擘畫了全面建設“六個江西”,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的氣象藍圖。
為貫徹落實好國、省《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全面提升宜春氣象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宜春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由市氣象局牽頭,代擬了《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在充分征求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并結合我市發展實際進行了修改完善,經市領導審簽后正式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
二、制定依據
1.國務院關于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
2.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3-2035年)的通知(贛府發〔2022〕23號)。
三、主要內容
1.《實施意見》明確了八個方面的建設任務,以宜春市作為全省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先行試點為契機,開展以智慧氣象為主要特征、以生態文明建設氣象保障為鮮明特色的宜春氣象現代化建設,著力建成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人民滿意的現代氣象體系。
2.《實施意見》突出現代化科技創新的重要性,以宜春氣象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創新團隊、實驗室等科研創新平臺開展暴雨、強對流、農業氣象等實驗研究,著力實現提升氣象科技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目標。
3.《實施意見》圍繞現代氣象業務重點,從站網布局、科學管理、智能臺站建設等方面提高氣象業務系統集約化、一體化水平。進一步強化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實施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機制,持續完善強降水“631”風險預警應對工作機制,充分利用氣象災害風險普查成果,不斷提升我市應急救援氣象保障服務能力。
4.《實施意見》提出加強氣象與各行業的深度融合,在鄉村振興、農業氣象、城市管理、交通氣象等方面開展氣象服務,努力提升氣象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加強需求調研,整體推進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專業氣象服務個性化,城市氣象服務智慧化,農村防雷減災普及推廣。
5.《實施意見》要求深入實施生態文明建設氣象服務保障工程,助力“雙碳”引領綠色發展。重點發展氣候可行性論證,氣候產品價值實現,氣候生態品牌創建。
6.《實施意見》規劃了氣象人才隊伍建設方向和政策保障,要求進一步加強氣象法治建設,落實氣象行政審批、地方標準制定與應用、深化氣象改革、落實雙重計劃財務體制等方面的政策舉措。
四、保障措施
1.《實施意見》明確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氣象工作的組織領導,發揮推動氣象高質量發展的主導作用,落實氣象事業發展的各項任務。要求制定方案、細化措施、明確要求、強化考核、取得實效。
2.《實施意見》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促使氣象事業發規劃與地方戰略定位、應急管理等工作有機銜接,確保氣象隊伍穩定、業務水平提升、財政保障到位,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各項任務落實見效。
解讀人:劉波 聯系電話:0795-323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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