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贛府廳發〔2019〕22號)《國家統計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試行)》(國統字〔2019〕45號)精神,切實做好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進一步規范統計執法行為,省統計局結合本省統計工作實際,出臺《江西省統計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底前,全省各級統計局做到統計行政執法基本信息及時公開、統計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統計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統計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實現執法信息公示及時準確全面、執法過程留痕可溯有效、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 三、主要任務
全面推行統計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要求,建立健全統計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公開機制,通過政府網站,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統計執法信息。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應作適當處理后公開。發現公開的統計行政執法信息不準確的,應及時予以更正。
全面推行統計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要求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全過程進行記錄,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完善文字記錄、規范音像記錄、嚴格記錄歸檔,及時將行政執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記錄資料按規定形成執法全過程記錄資料,切實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全面推行重大統計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明確規定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應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明確審核機構、審核范圍、審核內容,建立法制審核責任制,落實審核責任,確保作出的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四、保障措施
重點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體系、開展普法宣傳、加強督促檢查、保障經費投入、加強隊伍建設等六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