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為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2002年,國務院決定將工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合并,于2003年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因 2003年全國“非典”特殊原因,第一次經濟普查推遲至2004年開展)。2004年9月,國務院頒布《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于逢3和逢8的年份開展,普查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普查年份的年度資料。2023年是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之年,也是在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后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 [2022] 2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贛府字[2022] 80號)和《宜春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宜府發[2023] 3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特此印發《樟樹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開展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對于摸清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時期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變化新特征、夯實統計基層基礎、深化統計現代化改革、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也將為加快建設江西綜合實力強市、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樟樹篇章提供更加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時間
1.普查對象:全市范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2.普查范圍: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3.普查內容: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4.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的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樟樹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和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
2、明確部門分工。市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做好普查實施方案制定、業務培訓、單位清查、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評估、數據成果發布、資料開發應用等工作,建立工作會商、數據資源共享、數據審核評估、重大問題反饋機制,服務指導行業部門抓經濟發展、抓普查質量,查全、查準、查實普查對象和經濟總量,實現“應統盡統”。市直有關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管行業就要管統計、管統計就要管數據質量”要求,切實履行普查機構成員單位職責,明確普查工作專班,深度參與“五經普”各項工作,督促普查對象如實、完整填報普查數據,提高普查數據質量,研究解決本行業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跟蹤督促指導、重大問題落實反饋。
3、壓實屬地責任。各鄉鎮(街道、場)和市工業園區管委會要設立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4、加大保障力度。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和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勞動報酬,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根據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厲行節約原則,將普查工作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四)普查的工作要求
1、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
2、強化質量管理。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配合國家統計督察,適時開展普查工作和數據質量核查、抽查和統計執法檢查。
3、創新普查方式。強化信息化手段在普查中的應用,建立稅務、電力、市場監管、金融、統計等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實現部門行政記錄廣泛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
4、加強宣傳引導。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內容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5、注重成果應用。充分開發和應用普查資料,創新開發機制、拓展應用領域,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做好普查報告、專題分析、課題研究等工作,充分發揮普查成果在黨政科學決策、部門行政管理、發展規劃編制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三、總體安排
根據普查工作的整體進度安排,共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普查準備階段。主要安排在2023年,工作任務包括: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完成人員選調與培訓、組織開展普查試點和單位清查等。
(二)普查組織實施階段。主要安排在2024年,工作任務包括:普查入戶登記,數據審核驗收、事后質量抽查和普查結果發布等。
(三)普查資料開發應用階段。主要安排在2025年,工作任務包括:普查資料開發應用和總結表彰等。
解讀人:聶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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