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廳辦字【2025】22號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實施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5〕3號)、《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贛發改環資〔2025〕68號)等會議及文件部署要求,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結合我省實際,經商省商務廳,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擴大報廢補貼范圍
根據農業農村部相關要求,我省的中央報廢補貼農機種類為拖拉機、播種機、聯合收割機(含糧棉油糖等作物聯合收割所用機械)、插秧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谷物烘干機(不含熱風爐)、色選機、磨粉機等15類機具。我省自行確定的報廢補貼農機種類為旋耕機(含單軸和履帶自走式)、微耕機、茶葉揉捻機、茶葉炒(烘)干機、茶葉殺青機、秸稈粉碎還田機、開溝機、碾米機、驅動耙、田園管理機、蓮子剝殼去皮機、育秧(苗)播種設備等12類機具。
二、提高補貼標準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部分補貼與更新部分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補貼具體標準詳見附件1,更新補貼標準按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報廢播種機、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同種類新設備為前提,未購置新設備的不可享受報廢補貼。購置新機(設備)認定的起始時間為2025年1月1日,以購機發票為準。
三、強化資金使用管理
各地要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使用管理要求,管好用好支持農機報廢更新的超長期特別國債和相關資金,支持老舊農機報廢補貼和報廢并購置同種類機具更新補貼兌付,以及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新購置補貼兌付。各地可以按照省農業農村廳2024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集中行動有關通知及政策解釋要求,進一步優化補貼申請和資金兌付流程,增加結算批次,加快補貼兌付,確保年底前將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及時完成錄入和兌付。鼓勵地方探索實施補貼資金提級兌付。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政策實施。各地要高度重視,堅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農機報廢條件、確定農機回收拆解企業、操作程序等仍按照《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江西省財政廳辦公室、江西省商務廳辦公室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贛農廳辦字〔2024〕55號)文件執行,申請報廢補貼的農機主要部件應齊全(農機報廢拆解主要部件參考見附件2)。要加大政策宣傳和解讀,切實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實施透明度,對享受補貼的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創新工作方式,采取“一站式”服務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鼓勵各地開展農機報廢回收拆解創新,鼓勵根據實際將回收環節和拆解環節分開,探索提升補貼資金兌付效率新路徑。
(二)強化風險防范。要強化政策實施監管和風險防范,緊盯機具回收、機具核驗、報廢拆解、資金兌付等關鍵環節,嚴厲打擊信息造假、以小充大報廢、一機多地報廢、單機多次報廢、廢件拼機報廢等騙補套補行為。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請于2026年1月5日前,將本地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的政策實施情況(含資金安排數、申請錄入數、實際兌付數、報廢更新臺套數等)報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聯系人: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 劉毅,0791-86216918。
本通知明確的擴大報廢補貼范圍、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政策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附件:1.江西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
2.農機報廢拆解主要部件參考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
江西省財政廳辦公室 江西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2025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