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新時代民政標準化工作的
實施意見
民政標準化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民政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手段和技術支撐。我省民政標準化工作快速發展,標準體系日趨完善,質量水平明顯提升,應用范圍持續擴大,發展基礎不斷夯實,在推動民政部門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中發揮了重要支撐保障作用。為深入貫徹《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以及民政部《關于全面推進新時代民政標準化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我省民政標準化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和標準化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工作要求,加快我省民政標準化建設工作步伐,加大標準化工作宣傳,通過標準的研制、實施、監督,充分發揮標準服務、支撐和引領民政事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民政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促進全省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5年,制修訂地方標準45項以上,基本建成覆蓋全面、結構合理、科學實用、協調配套的民政標準體系,標準供給結構更加優化,標準質量水平大幅提升,標準實施應用更為普及,全面支撐我省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到2035年,結構優化、先進合理、應用廣泛的民政標準體系更加健全,具有民政特色的標準化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民政標準化在推進我省民政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顯著增強。
二、健全民政標準化供給體系
(一)加強基本民生保障標準研制。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和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脫困成果,推進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標準化建設,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圍繞建設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格局,加快完善覆蓋基本生活救助、急難社會救助各類別救助標準體系,確保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圍繞提升未成年人關愛保護水平,加強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等領域重點標準研制,切實維護和保障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等未成年人基本權益。圍繞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加大殘疾人服務、無障礙建設等領域標準供給,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化的發展需要。
(二)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標準研制。圍繞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實施“幸福社區”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加快推進社區服務、社區治理等系列標準研制,提高基層治理精細化、智能化水平;建立覆蓋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各類別,以及登記服務、活動管理、等級評估各環節的標準體系,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加強社會工作方法、社會工作服務等領域標準研制,強化對低收入人口、精神障礙患者、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等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加快完善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等領域標準,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規范化。圍繞貫徹實施慈善法,開展慈善募捐、慈善服務等領域標準研制;以設備、技術和服務標準為重點,完善福利彩票標準體系,保障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安全健康運行。圍繞實施《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開展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標準化建設,提升行政區劃、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三)加強基本社會服務標準研制。圍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開展養老服務標準化專項行動,在居家社區養老、機構養老、農村養老、智慧養老等領域,推動制定一批適應服務管理需要的養老服務地方標準。圍繞深化殯葬領域改革,優化殯葬標準體系,健全和推廣殯葬服務、殯葬設備、殯葬用品等領域技術標準,倡導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圍繞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加快重點產品、管理、服務標準研制,健全康復輔助器具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對市場的規范作用。加強婚姻登記、婚姻家庭輔導、收養評估等標準化建設,提升婚姻收養管理服務水平。加快民政信息化標準體系建設,推動民政服務事項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全面提高數字民政建設水平。
三、健全民政標準化實施體系
(一)加強標準實施應用。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推進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廣泛實施,推動按標準建設、用標準管理、依標準服務,實現標準化工作與民政業務深度融合。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用標準的力度,在法規、政策文件制定時積極應用標準。完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活動中應用先進標準機制,推進以標準為依據開展行業管理、產業推進、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壓實標準制定主體的實施責任,發布重要標準,應當同步出臺標準實施方案和釋義。
(二)加強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按照“示范引領,逐步推廣”的原則,支持和鼓勵工作基礎較好、有積極性的地方和單位在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未成年人保護、社會事務管理、社區治理等領域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加快建立本地區本單位民政標準體系,探索民政范圍標準化建設的實現方式、運行規律與體制機制,逐步在民政領域形成一批民政標準化建設試點示范地區和機構,并在此基礎上總結推廣經驗,推進我省民政標準化建設深入開展。
(三)加強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建立標準實施監督體系,通過質量檢測、專家評估、現場檢查等方式,定期對重點領域、關鍵部位、主要設施的標準執行情況開展評估,促進標準實施與民政工作質量同步提升。及時總結標準化執行情況,及時提出標準制修訂建議,形成民政標準化持續改進機制。重要標準實施兩年后,應當組織開展標準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做到標準研制、實施和信息反饋閉環管理。對技術更新迅速的相關標準及時復審,確保標準的適用性、先進性。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發揮市場對團體標準的優勝劣汰作用。
四、健全民政標準化支撐體系
(一)加大標準宣傳力度。采取新聞媒體報道、召開會議、組織講座、編印宣傳手冊等形式,大力宣傳黨和國家標準化方針政策,加強標準化理念推廣與民政標準知識普及,推動全省民政系統形成學習標準、遵守標準、運用標準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世界標準日、兒童節、重陽節、清明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通過舉辦民政技能競賽、標準發布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開展標準化宣傳教育,提高民政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對民政標準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發揮標準化技術組織、社會團體等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強標準化理念推廣與民政標準知識普及,營造推行民政標準化的良好氛圍。
(二)提升標準化技術水平。加強民政標準化理論、方法和技術研究。按照覆蓋全面、結構合理、科學實用、協調配套的要求,統籌民政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協調發展。鼓勵民政領域有條件的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聚焦新技術、新業態和新模式,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技術要求的相關團體標準。鼓勵基層民政工作者參與技術委員會的活動,充分發揮技術委員會專家咨詢與技術指導的作用。
(三)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民政標準化各相關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標準人才培養計劃,逐步建立一支既懂專業、又懂標準管理的人才隊伍。采取專題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分業務領域和人員層次開展標準化培訓,將相關標準知識納入民政各類業務培訓和執法人員培訓課程。建立領導干部帶頭學標準、用標準制度。充實和完善民政標準專家隊伍,建立各業務領域動態專家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加強黨對民政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機制,將標準化工作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讓標準化建設成為民政事業發展的關鍵要素和重要基礎。強化對事業單位、學會協會和標準化技術組織的指導,提高有關單位標準研制及應用推廣能力。健全與同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夯實工作力量,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提高標準質量。圍繞民政工作和實際需求研究提出標準立項建議,加強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評估,優先安排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嚴格標準制定程序,增強標準起草單位的專業性和代表性,提高標準制定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升標準的先進性和適用性。加強標準與科技互動,通過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綜合應用,促進標準化快速回應技術進步。
(三)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民政標準經費保障機制,重點支持開展重要標準研制和宣傳實施工作。積極爭取各類配套資金和項目支持,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向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民政標準體系。完善標準化工作激勵機制,激發各主體參與民政標準化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對標準化工作突出的單位、個人及先進標準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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