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黨辦發[2015]02號
各村(居)黨支部、鄉屬各部門、駐鄉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無邪教創建”活動廣泛開展,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徹底鏟除滋生“全能神”、“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土壤,全面推進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各項工作落實,按照省委、宜春市委及樟樹市委610辦有關文件精神,為使這項工作在我鄉深入開展,不斷把我鄉防范處理邪教工作引向深入,切實維護全鄉社會政治穩定,現結合我鄉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宜春市、樟樹市關于防范處理邪教工作的基本方針和總體要求,緊緊圍繞依法治國和法治樟樹建設這一主線,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堅持“團結教育挽救絕大多數、依法打擊極少數”的原則,深入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切實加強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提高基層防范能力,增強全鄉廣大干部群眾抵制邪教的自覺性,在全鄉營造崇尚科學、反對迷信、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圍,為我鄉經濟社會發展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二、領導小組
鄉成立“無邪教創建示范工程”領導小組,負責開展和指導全鄉創建無邪教活動的工作,由鄉黨委書記周武文同志任組長,鄉長李水星同志任副組長,黃干生、嚴亞軍、鄭明、易新賢、鄒金芽、張懸海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場所與綜治辦合署辦公,由黃干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檢查督促全鄉無邪教工作。各村(居)黨支部相應成立創建無邪教活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村(居)實施創建工作。
三、總體目標和工作思路
(一)總體目標
從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通過深入開展“無邪教創建”活動,在全鄉樹立2個“村(社區)”和2所學校作為“無邪教創建”示范點,做為典型示范帶動“無邪教創建”活動廣泛深入開展。
(二)工作思路
廣泛創建、好中選優、審核認定、大力宣傳、示范引領。在組織各村有關單位廣泛開展“無邪教創建”活動的基礎上,擇優培育示范典型,經審核認定后,大力宣傳推廣其典型經驗,引領、推動基層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四、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制定方案(2015年2月)
各村在鄉無邪教創建示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實施方案及“無邪教創建”示范村標準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活動方案,細化創建示范標準,并報鄉“創建辦”備案。
(二)培育典型(2015年2月-9月)
全鄉將在廣泛開展“無邪教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從創建工作有特色、有亮點、有成效的村中培育符合標準、成績突出的作為示范典型。全鄉樹立2個“村(社區)”和2所學校作為“無邪教創建”示范點。各村(居)及有關單位要在樹立典型過程中,加強調研,拓展思路,創新方法,活躍形式,豐富內容,特別要認真總結和吸收近年來開展“無邪教創建”活動的成功經驗和做法。
(三)申報審核(2015年9月)
“無邪教創建”示范村由各村自行申報,經“無邪教創建示范工程”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向樟樹市委610辦申報備案。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樟樹市委610辦將在全市選擇4個“無邪教創建”鄉(鎮)、街道。作為我市“無邪教創建”示范鄉(鎮)、街道。
(四)督導抽查(2015年6月-11月)
按照“誰審核誰抽查”的原則,在全鄉開展督導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樟樹市委610辦將分別適時組織抽查“無邪教創建”示范村,對抽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
(五)總結宣傳(2015年11月-12月)
各村要對“無邪教創建”示范典型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和大力宣傳。鄉“無邪教創建示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無邪教創建示范工程”活動總體情況進行總結,并將“無邪教創建”示范村成績突出的,上報市委610辦予以表揚鼓勵。
五、考核評定
從2015年開始,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對各村(居)的檢查工作,一年不少于2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的或發生“全能神”、“法輪功”等邪教和有害氣功案件的,在無邪教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度,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并通報情況。
鄉“無邪教創建示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鄉綜治辦、黃土崗派出所,要加強對各行政村(居)、各單位“無邪教創建”活動的檢查指導,確保創建活動健康有序開展。鄉綜治辦要將“無邪教創建”活動納入和諧平安創建、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黨建工作中,進行嚴格考核驗收;凡達不到創建標準的一律取消當年平安、綜治等相關工作評優評先資格;對因防范處理邪教工作發生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評定標準
詳見附件:
1.“無邪教創建”示范鄉標準
2.“無邪教創建”示范村(居)標準
3.“無邪教創建”示范學校標準
中共中洲鄉委員會辦公室
主題詞:創建 無邪教示范點 實施方案
報 送:市610辦
中共中洲鄉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2月8日印發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