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統計法治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要求,按照上級統計局關于統計法治工作決策部署,持之以恒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切實提高統計法治治理水平,為全市統計現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學習貫徹《監督意見》,提升統計督察效能
1.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學習貫徹中央《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將學習貫徹《監督意見》的要求向黨委、政府作專題匯報,積極推動《監督意見》在黨委常委會(黨組會)、政府常務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等會議上傳達學習。
2.根據《監督意見》確定的重點舉措,研究貫徹落實《監督意見》相關方案舉措,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3.繼續認真做好迎接省、市統計督察的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對鎮(街)和市級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認真梳理相關規定要求,查找薄弱環節,共同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督察后按時完成相應整改任務。
4.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強化統計督察。認真貫徹實施《江西省統計督察工作實施辦法》。通過統計督察,促使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再提高。
5.全面清理糾正違反統計法律法規文件和做法,進一步提升統計監督效能。
二、加強基礎建設,落實執法監督數字化改革
6.貫徹落實“一體化統計監督”數字化改革。積極參與上級一體化統計監督開發,加強對數字化改革項目實踐成果、理論成果、制度成果總結梳理,探索實施一體化統計監督的方法路子。
7.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對統計執法人員的法治業務知識及執法實務培訓,幫助執法人員熟悉掌握文書制作、現場檢查、證據搜集等業務流程和技能;組織開展統計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積極推薦和支持局相關人員參加統計督察任務,在辦案實踐中鍛煉和提高執法能力。
8.不斷完善統計信用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統計信用行為聯合獎懲;對存在統計違法行為的調查對象,要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按規定認定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同時做好企業統計信用修復工作。繼續深化統計義務權益告知確認動態化管理,積極營造依法統計誠信統計良好氛圍。
9.加強重大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做好統計行政復議工作;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進一步規范線索受理、登記和后續辦理,及時查處上級移送的問題線索。對涉嫌統計違紀違法人員,要嚴格按照程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相關材料,積極推動責任追究及時到位。
三、嚴格規范統計執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10.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重點指標、重點領域執法檢查。執法檢查涵蓋規上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限上批發和零售業、限上住宿和餐飲業、規上服務業、建筑業、房地產、勞動工資、能源、企業研發等專業和今年以來數據波動異常的領域。
11.根據省、市局部署開展入庫退庫專項檢查。針對2021年以來在“四上”單位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入庫退庫中可能出現的弄虛作假問題,組織開展入庫退庫專項檢查。
12.堅持“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全年執法檢查隨機抽查單位數不少于當地聯網直報單位數的3%。完成對40家單位(企業)的執法檢查(其中工業、投資分別不少于8家)。組織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
四、主動作為,落實統計“八五”普法規劃
13.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義,根據省市統計局法治宣傳規劃和全面深化法治海鹽建設的部署要求,落實普法責任清單,推進統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訂實施全市統計法治 “八五”普法年度計劃。
14.抓好重點對象的普法宣傳。將統計普法教育作為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形成常態化機制,突出對“關鍵少數”統計普法宣傳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16.加強對統計人員及調查對象普法教育。綜合利用統計普法面對面、發放權益義務告知書、網上直報平臺、案件曝光、統計信用公示和懲戒、統計繼續教育平臺、企業聯審輔導、業務培訓、調研走訪等方式開展對統計人員及調查對象的統計法律法規宣傳,結合執法檢查,有效提高調查對象依法統計意識。
17.以國家憲法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頒布紀念日、中國統計開放日等節點為契機,利用統計信息網、微信、微博、釘釘、抖音、社區電子宣傳屏、知識競賽等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全社會統計普法,提升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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