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民政局政務公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樟樹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上級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范,深化民政領域政務公開建設,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
一、加強主動公開和解讀回應工作
(一)圍繞建設法治民政深化推進政務公開。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本單位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公開的事項,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優化,做好本單位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本單位依法全面規范履職。
(二)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做好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本單位預決算信息。進一步推進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社會事務等信息公開,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在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圍繞服務民生保障加強政策解讀。牢牢把握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解讀好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完善解讀制度,落實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深入宣傳和解讀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重點任務、涉及范圍、后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傳遞政策意圖,提高政策透明度。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牽頭股室要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實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
(四)圍繞社會重大關切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準確適用《條例》,從嚴把握不予公開范圍,規范提升依申請公開工作質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請公開轉主動公開常態化審查機制,對于依申請公開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開展審查研判,符合主動公開條件的及時轉為主動公開,并優化流程、縮短辦理和答復期限。
二、著力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公開和公眾參與
(一)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嚴格落實《樟樹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項決策程序若干規定》(樟府辦發〔2021〕12號)及配套文件,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實行目錄源頭管理。要結合實際,及時編制本單位的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和標準,并對目錄內事項按照法定程序組織實施。依法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公眾參與。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工作機制,暢通人民群眾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規范做好決策預公開,邀請利益相關方列席政府決策會議、會議公開等工作。擴大重要決策草案意見征集的覆蓋度,對于行政規范性文件等需公開征求意見的決策草案,除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外,還應利用好政府網站互動交流欄目、12345政府服務熱線、政務新媒體等市民廣泛使用的平臺,收集社會公眾對決策草案的意見建議,并在決策文件出臺后向社會公開前期意見的收集、采納情況及較為集中意見不予采納的原因。強化決策審議過程公眾參與,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要邀請各利益相關方代表列席決策會議,代表列席和意見發表采納情況向社會公開。
三、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領導親自主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持續將政務公開向縱深推進,著力做深做細權力運行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公開。
(二)加強信息公開審查工作。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前的審查力度,特別要做好對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間、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發生信息發布失實、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依法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進行去標識化處理,公開方式、范圍要合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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