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2026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202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職能:(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鄉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并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機構設置:黨政綜合辦公室;社會治理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便民服務中心、行政執法大隊。
在職人員情況:我鎮在編人員44人,其中行政編制人員20人,事業編制人員24人。退休人員13人,干部遺屬4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2026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不涉及數據的支出表用空表反映)
第三部分 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部門收入預算總額2350.52萬元(其中經費撥款收入為1150.52萬元,其他資金收入12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2200.47萬元增加150.05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部門支出預算總額2350.52萬元(其中:工資性支出支出386.4761萬元,退休人員支出14.25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99.313204、在職人員工資性支出附加支出186.290249萬元、其他公用運轉支出18.224568萬元、基本運轉支出27.60萬元、村干部報酬288萬元、基礎設施建設600萬元、其他支出6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2200.47萬元增加150.0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6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2350.52萬元(其中:辦公費27.6萬元、工會經費6.332568萬元、交通費11.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92萬元、基本工資202.8924萬元、津貼補貼60.6456萬元、績效工資53.0904萬元、獎金69.8477萬元、機關養老保險71.464208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30.372288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3.39953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險1.985658萬元、住房公積金69.068556萬元、獎金77.096004萬元、績效工資115.3752萬元、醫療費0.966萬元、其他工資性福利5.876萬元、退休費14.256萬元、村干部報酬288萬元、基礎設施建設600萬元、其他支出6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2200.47萬元增加150.05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6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45.82 萬元,比2025年預算增減少 3.63 萬元,較去年減少了7.34%。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26.5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25.5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1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2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2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6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無,沒有安排購置。
(九)鄉鎮基本運轉支出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為確保我鎮各項工作有有效開展;保障各村、社區組織工作開展所需基本開支,宣傳、落實好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加強綜合治安管理、加強民事糾紛調解、化解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提升基層組織服務群眾的能力;保障鎮人大代表活動的開展。主要用于全鎮工作經費、村社區辦公運轉支出、人大代表活動等工作中的相關支出。
(2)立項依據:永泰鎮人民政府關于對2026年項目資金安排的說明。
(3)實施主體: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該項目經費用于2026年1月至12月期間用于全鎮各村、社區維持日常辦公運轉支出、人大代表開展 代表活動、關工委、宣傳、環境治理等工作。包括:各項目工作宣傳欄制作、宣傳資料印制;各村、社區辦公費、日常運轉維護支出;各村、社區環境完善整治、垃圾清運清掃勞務費、各類小型維護費等支出。
(5)實施周期:2026年1月 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為期1年。
(6)年度預算安排:村干部報酬288萬元、基礎設施建設600萬元、其他支出600萬元。
(7)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通過鄉鎮基本運轉支出項目,能夠通過改善和維護農村公共設施,提高基礎設施的可靠性和服務平,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和便利。
二、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樟樹市永泰鎮人民政府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6.3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預計2026年不會發生公務出國事項。
公務接待費5.78萬元,比上年減少0.22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13萬元,比上年減少0.87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需購置公務用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 政府預算:是經過法定程序審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財政收支計劃,是配置公共 資源的有效機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而集中性分配財政資金的重要工具,是政府 調節、控制社會經濟運行的重要經濟杠桿。
2. 部門預算:是全面反映政府部門收支活動的預算。由基層預算單位編制,逐級上報、 審核、匯總,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提交立法機關依法批準的涵蓋部門各項收支的綜合 財政計劃。
3.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稱為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是指由財政部門代表政府設置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所有的財政性資金均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收繳、支付和管理 的制度。
4. 國庫即國家金庫,是保存和管理一國財政的資產和負債以及反映該國預算執行情況 的組織機構,負責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業務。
5. 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6. 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7.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 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等)。
8.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