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基地占地4畝,在因早年村民伐木取土導致荒蕪的土地上栽種濕地松380株,以生態之“綠”修復了林地之“傷”。
該基地的落地,具有重要探索價值和示范意義。通過生態修復,讓破壞生態環境者付出沉重代價,同時向全社會傳遞“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明確信號,更加牢固樹立了“生態為民”的理念,為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提供了生動實踐。
“我們將以這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示范基地為載體,督促污染責任人積極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同時,讓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可視、可感、可觸。”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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