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樟樹市國資中心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國資中心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杏佛路69號,電話:0795-7856209,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2年樟樹市國資中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省、宜春市、樟樹市中心工作,回應群眾關注關切的問題,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一)主動公開
2022年,樟樹市國資中心按照《條例》要求,及時發布政府信息,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2022年,通過樟樹市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6條,其中政策文件4條、政策解讀5條、工作動態46條、規劃計劃4條、決策部署落實5條、財經信息(部門預決算)2條。不斷擴大公開范圍、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依申請公開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遵守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提升工作人員辦理依申請公開的業務水平、提高對政策條例的理解深度,切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2022年樟樹市國資中心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國資中心分別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編輯崗、初審崗、終審崗人員職位,專人專責對信息平臺進行管理,嚴格按照規范化信息化的流程操作,相關數據均來源于本單位的業務數據,詳實準確。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根據上級下發的政務信息公開的文件嚴格規范本單位的管理系統欄目,每月根據平臺信息監測的反饋,進行整改,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建好用好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同時對于重要的文件政策及解讀,第一時間在“樟樹國資”微信公眾號予以同步發布,做到信息、數據同時更新,及時滿足相關受眾的信息需求。
(五)監督保障
市國資中心建立了《樟樹市國資中心宣傳用稿制度》《市國資中心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三審三校”工作制度》等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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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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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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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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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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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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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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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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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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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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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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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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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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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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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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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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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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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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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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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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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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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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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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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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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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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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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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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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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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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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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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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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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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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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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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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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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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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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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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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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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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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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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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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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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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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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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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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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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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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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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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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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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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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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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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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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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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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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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市國資中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許多不足:公開的內容上有待進一步豐富;形式上也有待進一步完善;市國資中心政府網站及“樟樹國資”微信公眾號的聯動性及時效性有待加強。下一步將從以下方面著力改進:
(一)充實五型政府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主動公開和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二)增強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格式的培訓,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工作技能,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在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欄這一公開形式的基礎上,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原則,認真創新政務公開的新載體、新形式,使政務公開的形式呈現靈活多樣性。
(三)抓好信息公開時效性。認真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更好地為公眾提供便利的服務,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四)加大政務公開推行力度。通過推行政務公開,監督和制約行政權力的運行,促進勤政建設,并且在不斷總結廉政工作的經驗和做法的同時,促進政務公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更加明確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及責任人,使公開工作更易接受評議、檢查和監督。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