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樟樹市供銷社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楊林聯系(地址:江西省樟樹市藥都南大道9號,電話:0795-7332559,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度,樟樹市供銷合作社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0〕17號)的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規范化為重點,以抓好網站和政務信息公開平臺更新為著力點,積極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
為切實推動政務信息公開,我社制定了《樟樹市供銷社2020年信息宣傳工作方案》,進一步落實各有關科室工作責任,為切實抓好信息宣傳、政務信息公開平臺內容更新提供了有力保障。我社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參照共性目錄清單對政務信息公開平臺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進行調整和完善,確保單位政務信息上傳和更新符合有關要求。圍繞完善我社概況等信息,進一步完善領導簡歷、科室職責等信息,并對部分欄目進行修改和增減。同時,將目錄調整情況通報各股室,要求各科室對照調整后的政務信息公開平臺目錄,按照各欄目更新有關要求,及時報送相關信息,保障相關信息公開的實效性,確保信息更新及時、準確。2020年度,共更新和發布15條各類信息,本年度未收到“12345”市政府服務熱線反饋工單。
(二)依申請公開
根據單位實際情況,認真對照依申請公開工作有關要求,著力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推動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化。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進一步規范了信息發布程序,對擬公開的各類信息,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審核發布制度,通過擬稿科室初審、辦公室審查、分管領導逐級把關的信息審核機制,從源頭上保障了我社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
(四)平臺建設
認真對照有關要求,抓好門戶網站建設,對政務信息公開平臺相關欄目進行調整和完善,根據網站監測報告等反饋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整改和改進,切實強化門戶網站和政務信息公開平臺維護和更新。
(五)監督保障
我社對照有關要求,切實落實了一名班子成員分管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并落實責任到科室、到人員,安排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從事,切實壓實壓緊了工作責任。認真抓好《樟樹市供銷社2020年信息宣傳工作方案》落實,通過強化考核等方式,讓有關科室和工作人員了解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知曉各自工作與信息公開的關聯性以及有關欄目公開的更新頻率,進一步激發各科室干部職工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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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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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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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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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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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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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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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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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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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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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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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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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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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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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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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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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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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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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記這一情形,不記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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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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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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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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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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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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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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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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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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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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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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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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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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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投訴舉報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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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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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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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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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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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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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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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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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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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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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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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社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相關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信息更新還不夠主動和及時。二是受人員編制數限制,從事信息公開具體工作的人員較少,有關股室協調配合有待強化,信息公開工作力度還需加強。三是受資金和技術等因素影響,政務信息公開載體和形式還不夠豐富,創新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還不夠多。
下一步,我社將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持續深化政務信息工作。一是進一步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各股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切實強化信息公開工作舉措,以更大力度推動政務信息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二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教育,積極學習和借鑒先進縣社和先進單位經驗,助推干部職工更好的領會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進一步提高我社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和水平。三是結合我社實際,不斷創新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不斷豐富信息發布形式,更多地通過圖文講解、視頻音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創新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