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張家山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本街道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張家山街道辦事處黨政辦聯系(地址:張家山街道清江大道118號,電話:0795-7851006,郵編:331208)。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張家山街道街道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各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街道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梳理政務公開工作事項,準確把握政務公開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積極探索信息公開新模式、拓寬群眾聯系渠道,確保我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
(一)主動公開
按照《條例》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內容,我街道及時發布政府信息,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2023年我街道共公開政府信息920條,其中公示公告9條、政策文件6條、工作動態72條、計劃總結4條、概況信息29條、財政直達資金9條、財政預決算3條、專項資金4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68條、村(居)務公開682條。
(二)依申請公開
我街道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全面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細化、優化辦事流程,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第一時間登記,并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答復,對辦結的依申請公開案件,及時整理歸檔,做到一案一檔。
2023年度通過政府網站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條。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強化制度建設。研究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黨政辦牽頭,各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領導和相關職責,做到責任落實到崗,工作落實到人。二是及時準確公開信息。提醒各部門及時與負責信息公開審核的同志對接,堅持“先審查、后公開”制度,對信息內容的準確性、時效性、保密性進一步明確,完善保密審查工作機制。三是拓寬工作渠道。嚴格按照全面、及時、真實、規范、實效的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充分利用公開欄、市政府網站、顯示屏等多種形式,將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及時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為進一步整合門戶網站公開內容,梳理完善并規范公開街道21項領域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按照創建“十縣百鄉”建設工作要求,將政務公開延伸至27個村(社區)一級,集中在8月完成訂做政務公開展柜、政務公開標語、政府公報展牌等硬件設施,擴建改造村級政務公開專區,9月完成線下資料收集匯總及線上信息發布工作。線上對政務公開網站實行常態化管理,明確專人負責發布與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制定AB崗輪換工作機制,確保網站內容發布準確、及時、有效。
(五)監督保障
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明確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強調工作職責,配齊專職人員,落實對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每年至少一次的教育培訓。同時健全監督保障制度,落實信息上傳與審核發布三審三校機制,所有發布的信息需業務人員初審、科室領導復審、單位審閱無誤簽字后統一發布。通過填寫意見建議反饋登記表、設立監督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建議,及時答疑解惑,對群眾提出的建議積極予以采納。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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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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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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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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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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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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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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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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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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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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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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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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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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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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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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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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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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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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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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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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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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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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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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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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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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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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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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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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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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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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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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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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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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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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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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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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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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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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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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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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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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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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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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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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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1.公開內容不夠規范,缺乏全面性,公示的內容多為群眾熟知的事項。
2.相關部門對政務公開認識不足,提供公示信息不夠主動,工作銜接較為被動。
3.政務公開覆蓋面不廣、知曉率還不夠高,仍然存在不知曉什么是政務公開具體內容的現象。
(二)改進措施
一是對照政務公開工作事項,逐步加大對群眾關心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信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群眾及時知曉信息。
二是強化思想認識,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充分發揮好領導協調作用,加強對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督導作用,提前與部門業務人員溝通好,化被動為主動,確保準確及時公示信息。
三是加強對政務公開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政務公開專區、舉辦政府開放日活動為載體,廣泛向群眾宣傳和普及政務公開內容。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3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原文下載:樟樹市張家山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20240120205534763 (2) (1) (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