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鹿江街道辦事處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鹿江街道辦事處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鹿江街道辦事處,電話:0795-7161076,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街道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及街道黨委、辦事處的工作安排,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及時準確,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形式,繼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高效開展,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和自身建設的重要抓手,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與規范化,全面提升政務工作水平。
(一)主動公開
鹿江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上級部門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2023年我街道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96條,其中公示公告8條、政策文件解讀7條、工作動態55條、計劃總結1條、鄉鎮之窗1條、專項資金2條、財政預決算2條、服務公開信息4條、結果公開信息4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49條、財政直達資金50條、村(居)務公開213條。
(二)依申請公開
堅持完善依申請公開制度,動態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優化和規范內部辦理流程,暢通申請渠道。2023年度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
(三)政府信息管理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街道由分管負責人具體指導,辦公室牽頭具體業務,各部門密切配合,專人具體負責公開信息的發布、維護和更新。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為抓手,加強對政府信息的管理,進一步規范了政府信息發布流程,加強信息發布前“先審核后公開”、“誰公開誰審核、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街道及村(居)公示欄實時更新政策、財務、村務等信息,做到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后結果實時告知。運用“大眾語言”解碼“政務語言”,盡可能將政策文件、政策解讀通俗易懂化,進一步打造了“為民便民利民”政務公開服務。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嚴把公開內容關,既防止該公開的不公開,搞半公開、假公開,又防止不該公開的亂公開。認真自查整改,開展涉及個人隱私政府信息排查,網站欄目自檢自查,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采取多種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借助各村(社區)廣播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微信等多種公開渠道,及時、全面、準確地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提高政策的傳播率和知曉率。同時,鼓勵干部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監督,積極反映公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公開工作更加扎實、有序開展。
(五)監督保障
我街道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機關干部業務培訓,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日常工作融為一體,整體同步推進。堅持把政府門戶網站作為統一集中公開政府信息的第一平臺,及時對上級反饋問題和監測出的錯誤信息進行處置,全年無泄密事件發生,定期開展政務公開情況回頭看,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并向群眾提供政策法規、新聞動態、通知公告、預警信息、安全生產等各類信息。通過舉報電話、監督信箱等形式,及時反饋群眾呼聲、解決存在問題。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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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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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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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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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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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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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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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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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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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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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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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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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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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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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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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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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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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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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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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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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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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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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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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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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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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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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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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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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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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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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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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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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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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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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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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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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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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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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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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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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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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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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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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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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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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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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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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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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認識不夠深化。存在對此項工作認識不夠、重視程度不夠、主動性不夠,公開不夠及時、公開數量有限等現象,沒有形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制度化,影響全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面開展。二是政府信息公開信息量還不夠大,覆蓋面還不夠廣,還沒有完全滿足社會和公眾多方面的需求。三是社會認知度不夠高。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工作還不夠到位,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了解和認知還不夠全面深入。
(二)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政府與公眾之間溝通的重要橋梁,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在今后工作中,我街道將繼續總結往年的工作經驗,持續推進我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突出重點,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效性。深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問題導向,積極做好解讀回應工作。二是完善機制,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性。不斷規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等。三是拓寬渠道,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廣泛性。積極拓展使用監督電話、政府熱線等新的公開形式,提高政務公開的普及性和便民性。堅持把主動公開作為一項常態工作,進一步規范信息制作、發布流程。同時,做好監督反饋。對履職不力人員追究責任,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