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鹿江街道辦事處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鹿江街道辦事處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鹿江街道辦事處,電話:0795-7161076、7161112,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街道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堅持以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為主線,以服務中心、方便群眾為立足點,以促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為重點,圍繞中心、貼近民生、強化措施,依法、及時、準確地公開了相關政府信息,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一是指定專人負責政務公開資料的收集、梳理、匯總及上傳;二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發布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制度;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對所有已發布的政府信息進行重新梳理檢查,及時撤銷涉密信息,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
(一)主動公開
根據上級要求以及實際工作內容,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我街道對政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政策文件及解讀、公示公告、工作動態等政府信息進行主動公開,確保全街道工作公開透明,保障全街道居民的知情權。
(二)依申請公開
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依申請公開案件的辦理工作流程,嚴格按照審查要點審查申請內容、信息及答復的情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2021年,全街道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強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數字化管理,規范信息審核發布機制、規范性文件清理。對政府信息分類、獲取方式、工作機構名稱、辦公地址、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郵箱、信息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進行及時檢查調整更新,做到更新及時、發布及時、方便公眾。嚴格審查公開信息范圍,依法依規發布各類政府信息,所有上平臺文件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才能發布。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著力打造政務網站、政務新媒體、手機APP等,以多樣化的公開方式拓寬政務信息發布的覆蓋范圍;督促各部門對所需發布信息及時上報,街道政務公開負責人審核匯總后進行發布。設有政務公開專區,將政務公開工作從線上拓展至線下,為全街道居民獲取信息提供了更廣闊的渠道。
(五)監督保障
強化監督保障機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嚴格落實“先審后發”,確保信息規范準確。依申請公開機制,全面落實監督崗位責任,強化監督保障力度。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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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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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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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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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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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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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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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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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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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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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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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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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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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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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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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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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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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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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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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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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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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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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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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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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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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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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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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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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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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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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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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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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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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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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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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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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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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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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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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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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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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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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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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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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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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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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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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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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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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主動公開的意識還不夠強,主動滿足群眾公開需要的意愿不足、發布信息總量還有待進步。
2.公開信息的質量和時效有待提升,在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領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讀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及時準確回應社會關切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3.工作力量不足,參與政務公開的專職化人員少,大多數信息公開人員屬兼職,人員流動性大只有較少的精力用于此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信息公開質量。
(二)改進情況
1.認真創新政務公開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徑、新方法,充分發揮公開欄、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進一步擴大政務公開的覆蓋面,增強政務公開的實效性。
2.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監督制約機制,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加強對政務公開的監督考核,督促及時更新政務信息,提高公開質量和公開實效。
3.我街道在今后信息公開中既要注重形式,也會注重公開重點的突出,避免信息公開走向形式化。公布的信息不僅僅事決策結果,也要涉及決策前、決策中的內容。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積極做到全部公開,使群眾了解我街道工作的全部面貌,能更好的對我街道工作進行監督。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