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洋湖鄉結合樟樹市洋湖鄉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洋湖鄉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洋湖鄉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洋湖鄉人民政府,電話:0795-7317084,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洋湖鄉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各項會議精神和文件要求,嚴格落實省、宜春和樟樹市政府有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以“公正、公平、便民”的總體原則及“及時、準確”的總體要求,結合人民群眾關注的各項民生問題,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第一時間受理、審查、處理、答復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報告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監督保障等方面。
(一)主動公開
按照《條例》要求,主動公開項目括“五公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文件、政策解讀等方面內容。我鄉結合工作實際,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2條。
1.決策公開
2021年,我鄉主動公開政府文件2條,其他有關文件1條,對應政策文件解讀3條。
2.管理公開
2021年,我鄉更新3次領導簡歷與分工情況,更新2次內設機構和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信息。部門預決算欄目發布一篇《洋湖鄉2020財政決算及2021年財政預算的報告》。
3.服務公開
洋湖無
4.結果公開:
洋湖無
5.執行公開
洋湖無
6.重點領域公開
洋湖無
7.信息公開
?2021年信息公開累計發布14條公示公告,1條規劃計劃,發布政策及解讀文件共17條,更新領導信息5條,發布財政預決算1條,發布公開指南1條,發布鄉鎮工作動態41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度我鄉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按要求在公開指南欄目公開一篇《樟樹市洋湖鄉公開指南》,其中包括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受理時間、申請程序、監督方式、答復時限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和信息。2021年度我鄉通過政府網站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接收公民個人提出的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1件,已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度我鄉已啟用“樟樹市洋湖鄉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專用章”,同時建立健全信息審核發布機制,設置1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負責政務信息網站日常管理及信息發布,及時進行規范性文件清理;設置一名分管領導,進行政府信息發布審核工作,嚴格把控政府信息公開范圍,確保公開信息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和合理。積極參與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并不定期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每季度至少向主要領導匯報一次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2021年我鄉積極開展新媒體清理工作,經梳理目前已經將2個“僵尸”微信公眾號及部分微信群注銷。政務公開網站設立專人管理,明確一位分管領導審核監管工作。并將政務公開工作從線上拓展至線下,在洋湖鄉便民服務中心設立政務公開體驗專區,專人在崗專人管理,并設有閱覽欄目、查詢電腦、打印設備等基礎設施,為轄區內群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更廣闊的渠道。
(五) 監督保障
規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相關機制,建立政府網站信息上傳與審核發布責任制,各口各線發布信息需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內容通過后,由辦公室統一查錯糾錯,再發布政務公開網站。2021年,我鄉開展了2次政務發布自查自糾,對往年發布的信息進行修正和清理。同時針對政務公開網站上收到的依申請公開明確接收、辦理、答復、建檔等一系列工作機制,規范依申請公開過程,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同時,將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任務落實到各部門辦公室,納入年終績效考評的范圍中去。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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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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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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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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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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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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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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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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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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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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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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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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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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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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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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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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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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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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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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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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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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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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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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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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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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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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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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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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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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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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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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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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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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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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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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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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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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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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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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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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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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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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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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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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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信息公開稿件發布及時性有待加強;二是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三是部分基層干部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意識不強,日常工作培訓力度不夠;四是政策解讀形式單一。
改進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單位分管負責人,確定一位政務公開干事,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二是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日常管理,把政務公開納入機關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開展。三是加強對信息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不定期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切實提升基層干部信息公開意識,讓鄉鎮工作更為公開透明。四是進一步深化鄉鎮信息公開內容,采取文字解讀、圖文解讀、視頻音訊解讀等多種方式,努力實現多元化文件解讀。2022年,我鄉將繼續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度,本單位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