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中洲鄉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湯熹陽聯系(地址:樟樹市中洲鄉人民政府,電話:76311101,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我鄉編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我鄉按照《樟樹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相關通知要 求,成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配備了 2 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按照制度化、規范化的 要求,并結合人民群眾關注的各項民生問題,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第一時間受理、審 查、處理、答復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規范、完整。截止 2021 年 12 月底,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常運行,有效開展。
(一)主動公開
我鄉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舊的信息和內容及時進行清理完善、更新。及時、主動公開涵蓋機構職能、法律規章、領導動態、工作動態、決策信息、財政管理、人事信息和其他倍受群眾關注的政府信息,方便群眾了解我鄉的工作和職能,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擴大了鄉鎮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度,我鄉未收到依申請公開。全年全鄉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鄉進一步落實縣政府信息公開中心要求,加強政府門戶網站信息管理,明確專人負責,明確部分分工協作,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促進信息發布內容以及審核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強化已發布信息的常態化核查工作。重點排查個人隱私信息、錯敏詞等情況,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強化信息發布形式多樣化。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我鄉著力打造政務網站、政務新媒體、手機APP等,以多樣化的公開方式拓寬政務信息發布的覆蓋范圍;督促各部門對所需發布信息及時上報,鄉鎮政務公開負責人審核匯總后進行發布。設有政務公開專區,將政務公開工作從線上拓展至線下,為全鄉居民獲取信息提供了更廣闊的渠道。
(五)監督保障
及時完成問題整改。圍繞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反饋問題,第一時間完成整改并反饋整改情況,從問題整改中不斷汲取經驗,減少重復性的問題整改,確保整改實效。完善社會評議機制。多渠道監督,堅持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體系,通過舉報電話、投訴窗口、監督信箱等渠道,推進人民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積極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群眾呼聲、解決存在問題。完善考核制度。明確考核范圍、內容、標準和程序步驟。完善責任追究機制。明確機關各科室及各鄉直單位在政務公開的各個工作環節中的職責,對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侵犯群眾民主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應責任。
2021年我鄉在縣政務公開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績,接受各單位和群眾的社會監督、社會評議,社會公眾對我鄉信息公開評議結果較好。2021年我鄉未發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情況。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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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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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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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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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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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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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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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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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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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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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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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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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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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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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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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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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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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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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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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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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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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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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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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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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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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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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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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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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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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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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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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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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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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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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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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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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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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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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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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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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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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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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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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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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政策解讀方面。解讀人員對政策解讀的要求了解不夠全面,本級政策解讀質量不高;解讀形式主要為文字解讀,形式較為單一。下一步,我鄉將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策解讀相關知識的學習,提高解讀質量,豐富解讀形式。
2.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方面。政府網站“兩化”領域建設及公開做到常態化開展,但村(居)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還需進一步加強。結合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工作,加強學習交流,依托鄉、村兩級政務公開欄、微信、板凳會、議事角等渠道加大對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規范公開內容。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度,本鄉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