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七大部分。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在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全文公開。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檔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檔案館藥都路15號,電話:0795-7333722)。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2016年,在樟樹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樟樹市檔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以及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拓寬公開渠道、加大公開力度,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況
樟樹市檔案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成立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副局長擔任副組長,明確了工作分工及職責,并落實專人負責本單位信息公開具體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貫徹落實。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
樟樹市檔案局注重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的落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先后下發了《樟樹市檔案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試行)》、《樟樹市檔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試行)》等制度,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信息公開內容、范圍和渠道,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評議、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
2016年,樟樹市檔案局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及時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并通過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和樟樹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外發布,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了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更完善、詳細的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情況
樟樹市檔案局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對本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2016 年未出現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
(二)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情況
2016年樟樹市檔案局通過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宜春市檔案信息網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包括機構職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工作報告、工作動態等各類信息,推進了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答復情況
2016 年,樟樹市檔案局沒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件。
(二)不予公開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
2016年樟樹市檔案局不存在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 年,我局按照規定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費用。不存在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樟樹市2016年度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案例。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6年,樟樹市檔案局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公開面逐漸拓寬,積極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發揮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成效顯著,但離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公開信息數量較少;檔案館作為政府信息公開查閱的場所,場地狹窄,無專用的查閱場所。下一步需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數量和質量;
(二)逐步改善查閱利用條件,努力把檔案館建設成為公眾查閱、索取和利用政府公開信息的公共場所,提高服務水平、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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