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福城街道淦陽路10號,電話:0795-7333549,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積極落實主題教育任務要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緊扣“中國藥都”振興工程奮進之年“三比三爭”活動要求,聚焦市場監管工作,緊扣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大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持續深化政務公開,不斷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重點關切,用心用情走好新時代互聯網上的群眾路線。
(一)主動公開
2023年,市場監管局嚴格按照《條例》的要求,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不斷擴大信息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提高信息公開質量。全年共主動公開了涉及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要工作動態、政策法規等方面信息共計167條。其中,信息公開指南1條,政策文件信息5條,政策解讀信息6條;主動公開了工作動態信息57條,規劃計劃信息3條,行政執法信息3條,機構職能信息3條,部門預決算信息2條,建議提案辦理信息3條,食品藥品安全專欄信息61條,產品質量信息7條,市場監管專欄信息15條,年度報告1條。2023年,我局還組織召開了1場“惠民生、暖民心”新聞發布會,圍繞市場監管領域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等信息,就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二)依申請公開
全面暢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渠道,進一步健全樟樹市市場監管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閉環管理機制。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已按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要求答復申請人,并對辦理情況進行了整理歸檔。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嚴格落實政府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和保密檢查制度,確保發布信息內容真實準確;二是積極開展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日常巡檢,及時更新欄目、修改錯敏字、刪除暗鏈錯鏈,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廣泛采用圖文并茂、短視頻、小漫畫等喜聞樂見的形式,及時向廣大群眾和企業商家等服務對象宣傳市場監管政策和法律法規,為群眾答疑解惑,給企業解難紓困。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嚴格落實專人專責,對照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標準,做好平臺信息發布、日常巡查和維護。配合上級做好安全評估和審查,定期開展自查自糾,防范化解失密泄密隱患風險,有效保障了平臺全年的規范運行。
(五)監督保障
通過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建立了由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抓總、局辦公室負責日常組織協調的工作機制。根據任務部署,及時完善局信息公開指南,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問題的整改反饋。同時積極安排工作人員參與由市政府和本單位組織的不定期集中培訓,增強政務公開意識,進一步提升監督保障水平。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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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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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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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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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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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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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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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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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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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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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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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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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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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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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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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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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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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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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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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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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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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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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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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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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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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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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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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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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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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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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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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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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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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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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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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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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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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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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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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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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雖然2023年我局的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公開意識有待增強、公開內容有待深化、服務主動性有待加強、群眾參與度有待提高等問題。對此,我局將認真研究,積極改進。
一是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科學優化領導機構名稱職能,明確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信息報送力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促進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得到有力保障。
二是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切實抓好黨政機關公文的嚴肅性和準確性,嚴格執行市場監管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強對公開內容的審核把關。
三是進一步規范公開范圍。認真對照《條例》的具體要求,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清理工作,查漏補缺、取長補短,確保應公開的政務信息全部公開。
四是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積極通過網絡方式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細化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拓寬公開渠道,確保操作簡便明了,利于查找。主動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我局2023年度未產生信息處理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