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臨江鎮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臨江鎮)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臨江鎮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臨江鎮西大街43號臨江鎮人民政府,電話:0795-7811081,郵編:331211)。
?一、總體情況
(一)強化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一是加強組織機構建設。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傅凌云任組長,鎮長賴雄偉任第一副組長、黨委副書記陳水如任副組長,黨政辦公室人員為成員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爭取做到及時主動公開發布政務信息。一是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業務人員和全體職工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感,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開制度。二是強化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督促檢查,及時更新、上報信息,確保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
(二)創新公開方式和載體,暢通群眾知曉渠道
一是堅持利用網絡發布公開信息。我鎮在利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同時,同時做好“美麗臨江我的家”微信公眾號和“臨江政務微博”公眾號的維護,及時發布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公開欄和電子設施進行信息公開。除利用宣傳欄和政務公開欄發布各項公開信息外,我鎮還在鎮機關門廳通道安裝大型LED顯示屏,對全鎮黨務、政務相關工作以及鎮域農村社區建設等工作面向公眾進行公開,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創新服務群眾舉措。
三是注重利用會議公開的作用。重點用于當前村(社區)一級基層群眾對鎮、村、社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的了解、參與愿望,確保廣大群眾以最直觀的形勢履行參與權與知情權。
四是加強發掘新載體的信息公開方式。例如,將聽證作為一項有效的政務公開途徑,把各項重大事項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以聽證的形勢予以公開,聽取大家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各項工作的有效順利開展。
(三)圍繞鎮中心工作,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在公開內容上,我鎮根據工作實際和群眾需要,以“權、錢、人、物”為重點,除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保密事項外,所有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與廉政建設密切相關的事項均作為公開的內容。在公開職能職責、辦事程序、辦事依據、辦事時限、辦事結果等的基礎上,加大推行陽光政務、建設陽光政府力度,拓展擴面,重點在以下方面進行了公開:
一是公開涉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性問題。包括鎮黨政領導及機關各部門人員機構設置及變動情況,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執行、完成情況,涉及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政策的出臺、落實情況等。
二是公開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包括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其招投標情況,如敬老院建設,進行公開招投標;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事業情況,如城鄉環境治理硬件設施建設;政府行政審批項目、程序的執行情況,著力加強了便民服務中心的建設;政府承諾為群眾辦實事的事項及完成情況;直接影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益的事項等。同時我鎮還加強了糧補、家電下鄉等國家政策補貼的集中公開;對為辦民實事目標,我鎮不僅加強在群眾和各方人士中征集意見,還將工作完成情況向社會公布,通過將這些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有效地公開,政務公開工作得到群眾的支持,發展態勢好。
三是公開與廉政建設相關的突出性問題。重點對涉及人、財、物等核心內容的事項進行公開,對專項經費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資招標采購,公用經費使用,工程發包,土地征占用,安全工作,評先評優,辦事程序和條件等實行有效制衡和有效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86 |
86 |
86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 |
8469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臨江鎮主要領導作出重要指示,認認真真開展了全面深入自查自糾活動,要求對自查出的問題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進行。一是組織工作人員對通知上的及時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機制建設等方面進行了補充完善,重點強調信息發布質量,克服內容更新緩慢,有效信息發布不及時的問題。二是進一步對照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加強對重點領域信息的發布,同時做到盡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門、各方面的政策、政務動態及時通過平臺對外公布。三是認真細致對照檢查,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工作,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人,定期進行信息更新。
2020,我鎮將繼續按照市信息中心信息公開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不斷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合力把臨江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方面的政策、政務動態及時通過平臺對外公布,更好地為臨江鎮建設法治政府、陽光政府、透明政府的大局服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19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