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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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2023年,樟樹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和省、宜春市關于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總體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改進工作作風和機關形象的重要載體,精心組織,規范進行,有效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
2023年,樟樹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信息18090條(其中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更新2427條,政府部門信息公開更新11945條,政府網站其余各欄目信息3718條),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408條。
1.推動“雙一號工程”信息公開。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了“數字經濟”“優化營商環境”專題,集中發布了相關政策舉措、工作進展、項目落地等信息139條。
2.強化民生領域信息發布。聚焦群眾關注的住房、教育、醫療、衛生、養老等熱點,共發布信息634條。其中住房保障信息50條、醫療衛生信息28條、房屋征收信息8條、養老服務信息20條、減稅降費信息55條、就業創業信息17條、社會救助信息35條、教育信息31條、公共文化體育信息39條、食品藥品安全信息61條、市場監管信息47條、治安管理信息12條、安全生產信息16條、市政建設信息17條、涉農補貼信息19條,其余領域信息179條。
3.穩步提升政策解讀質量。進一步推進并落實《樟樹市政策解讀專員制度》,堅持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同起草、同審簽、同發布”的工作機制。累計高質量制作并發布政策解讀345篇(其中文字解讀247篇、圖文解讀56篇、動畫解讀2篇、視頻解讀4篇、H5解讀3篇、音頻解讀1篇、PPT解讀30篇、領導解讀2篇),其中視頻解讀作品《樟樹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實施辦法》《樟樹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在宜春市優秀政策解讀材料評選活動中獲評優秀。
4.扎實推進“十縣百鄉”建設。按照“功能完備、因地制宜、便民實用”原則,扎實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高標準打造樟樹市政務公開體驗區,實現全市19個鄉鎮(街道)、290余個村(居、社區)全覆蓋。
5.常態化開展政府開放活動。2023年4月、8月,分兩次集中開展了政府系統“固定開放月”活動。活動累計開展56場,參加活動人數1013人次,征集意見建議416條(其中現場答復辦結的359條),群眾滿意率達100% 。
(二)依申請公開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均為通過政府網站線上申請)。所有申請事項均在期限內辦結(平均5.5天),沒有引起行政復議或訴訟等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明確信息發布“三審三校”流程,對市政府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嚴格內容審核,確保信息發布準確、安全、高效。利用錯敏詞庫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督促問題整改落實。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1.強化政務新媒體發布。樟樹市開設有“樟樹市政府網”微信公眾號,工作日每天更新,從政務公開的角度,針對樟樹市各部門惠民、利民的政策發布進行不同深度的解讀。
2.政府網站互動回應。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互動采用外鏈“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臺、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設監督平臺的形式互動,以圖形化的方式在政府網站的“互動交流”欄目公示辦結率、滿意率等信息,接受市民監督。2023年收到“你建言我來辦”1條,收到12345平臺轉辦單9件,均在第一時間協調處理,并于3個工作日內回復辦結。
(五)監督保障
1.人員機構保障到位。出臺了政務公開責任分工有關文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辦負責日常統籌指導,各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聯動推進。組建由100余人組成的政務公開分管領導、政策解讀專員、政務公開聯絡員三支隊伍,形成一套以“聯絡員開展業務、專員把關政策解讀、分管領導督業務”的主體責任機制。
2.領導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在市政府常務會上聽取了政務公開匯報,定期調度聽取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匯報,高位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牽頭具體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建立了政務公開常態化調度機制,7月中旬召開了政務公開工作調度推進會,明確了重點任務和責任,切實推進了政務公開各項工作任務。
3.開展業務培訓。全年開展了6次業務培訓,分別就什么是政務公開、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政策解讀怎么做、村(居)務信息公開等專題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業務培訓。通過培訓凝聚了共識、也極大提高了業務水平。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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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5 |
65 |
6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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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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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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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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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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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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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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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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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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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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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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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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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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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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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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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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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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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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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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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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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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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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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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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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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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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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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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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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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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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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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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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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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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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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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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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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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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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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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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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比較突出的思想重視還不夠、“線上”稿件發布不及時、稿件質量不高、在公開內容以群眾需求結合還不夠緊密等問題,經過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的共同努力,在2023年已經有了大幅改善和提升。同時,我們也充分認識到自身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依然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工作主動性還不夠。少數人員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意識不強,對于有明確指標要求的內容基本上能及時、規范地進行公開,而對于工作中推進情況、民眾關心關切的事項往往有所疏忽。
二是線下公開比例不高。政務公開專區能夠公開政府公報、辦事指南、文件匯編、公示類信息,但相對于線上(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公開的信息而言,在政務公開專區公開的資料較少,沒有與線上信息很好地進行同步展示。
三是人員隊伍不夠穩定。受工作調整、人員調動等影響,具體從事政務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政策解讀專員、具體工作人員隊伍變化較大,新接手的同志往往對業務還不夠熟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落實推進。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行為,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拓展覆蓋面,拓寬公開渠道,積極探索政務公開的新形式、新渠道、新途徑,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作為公開的重點,把政務公開辦成一個群眾滿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在政務公開工作列入考核的基礎上,每季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排名并通報,同時定期召開政務公開專題調度會,明確任務責任,切實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是線上線下同步公開。進一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力爭做到線上線下同源發布、同步更新,不斷提升線上線下信息的一致性。
三是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建立政務公開工作三支隊伍(分管領導、政策解讀專員、具體工作人員)的建設,探索并實行人員變更報備,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力爭縮短甚至消除人員調整帶來的銜接斷層。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3年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