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建委、局)、應急管理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等決策部署,減輕勞動者技能評價取證負擔,提升技能評價服務效能,現就推進職業技能證書(含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互通互認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進重點領域職業資格證書互通互認
(一)推進電工職業資格證書互通互認。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低壓電工作業、高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建筑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時,可免予安全作業培訓,直接參加建筑電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建筑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低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直接參加安全技術考試。參見附件中序號1—3。
(二)推進焊工職業資格證書互通互認。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向頒發建筑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地區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相應操作證時,可免予安全作業培訓,直接參加建筑焊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在申請市場監管部門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時,可免予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考試,參加其他相關內容要求的考試。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建筑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直接參加安全技術考試。取得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的人員,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和理論考試,直接參加安全技術實操考試。參見附件中序號4—7。
二、推進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相銜接
(一)實施職業技能證書比照認定。針對電工、焊工等重點領域,從業人員取得應急管理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低壓電工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建筑電工、建筑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視同達到相應職業(工種)初級工(五級)水平,可按規定分別報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遴選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的電工、焊工等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四級)技能等級認定。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高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以及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的,視同達到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四級)水平,可按規定分別報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遴選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的電工、焊工等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三級)技能等級認定。參見附件中序號1—7。
(二)支持開展聯合評價工作。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統籌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資源,開展技能人才聯合評價工作。對現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未開展等級評價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在滿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可探索開展“一試多證”,通過一次職業資格評價,對考試合格人員由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發放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同時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頒發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三、加強職業技能證書的監管與服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健全工作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參與,共同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質量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嚴格評價機構遴選條件,嚴格執行評價標準,嚴格規范考務實施,嚴格質量督導,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通用。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推動職業資格證書跨領域互通互認,嚴禁在現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之外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領域職業資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管工作。
(二)加強數據共享。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做好證書數據的歸集、審核、上傳、查詢等工作。要依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健全完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系統,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建有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職業資格證書信息查詢網站的,將其網址與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進行鏈接,實現鏈接查詢;對沒有相關信息查詢網站的,由相關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每季度匯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職業資格證書信息,按照有關規定上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實現一網查詢。
(三)加強宣傳總結。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政策的宣傳解讀,積極擴大政策知曉度,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總結推廣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逐步擴大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覆蓋范圍。各地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轉自人社部官網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