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
為進一步提升街道社會救助工作水平,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發揮社會救助制度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作用,進一步杜絕社會救助特別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掌握不及時現象,構建動態調整、進出有序的社會救助工作格局。經研究決定,制定福城街道社會救助工作聯系走訪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民政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幫扶工作,編密織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網,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總體目標
全面建立社會救助工作聯系走訪制度,抓好社會救助對象基本生活保障、居所安全管理和委托照料服務落實,確保及時掌握低保、特困、低邊、支出型等社會救助對象基本生活、教育、醫療、健康狀況等情況,實現社會救助工作聯系走訪全覆蓋,使社會救助對象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
三、聯系走訪對象
全街道低保人員、特困人員、低邊、支出型困難家庭等社會救助對象。
四、實施主體
街道民政所負責建立社會救助工作聯系走訪制度。各村(社區)要統籌安排,發揮基層黨組織橋梁紐帶作用,組織黨員干部按照就近就便、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等原則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社會救助對象聯系走訪工作。
五、聯系走訪方式
開展社會救助對象聯系走訪工作,應做到普遍探訪和重點探訪相結合,對一般社會救助對象要普遍探訪,提供精神關懷、需求信息對接等服務;對身體健康狀況不佳、年老的社會救助對象要重點探訪,保證探訪的效果。對人口狀況、經濟狀況、生活狀況的核查,常補對象每年至少一次,非常補對象每半年至少一次;對生存狀態的核查,常補對象和非常補對象每季度至少一次。各村(社區)每月月底前將本月社會救助對象聯系走訪工作情況(見附表)上報到街道民政所。
六、聯系走訪內容
開展定期探訪服務,應對社會救助對象健康狀況、精神狀態、安全情況、衛生環境、居住環境等方面進行詢問和評估,并對其家庭經濟情況進行排查,同時針對重點情況進行記錄、匯總和處理。
七、聯系走訪機制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切實發揮實施主體作用,切實做好聯系走訪工作。
(二)動態管理。各村(社區)要對社會救助對象全面排查摸底,掌握社會救助對象人員數量、分布及供養服務需求等基本情況,建立聯系走訪臺賬。對聯系走訪中發現的問題和訴求,應及時向街道民政所報告;要深入了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重點加強對高齡、重度殘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的跟蹤關注,有集中供養意愿的,及時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養。
(三)加強宣傳。各村(社區)要加大社會救助等民政政策宣傳力度,使社會救助對象知曉政策。
(四)督促檢查。社會救助聯系走訪工作作為民政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納入民政工作年度考評,街道民政部門將聯合街道紀委等部門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開展不力,造成重大失誤或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