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辦事處),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樟樹市關于推進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樟樹市委辦公室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樟樹市關于推進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
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適應應急管理新形勢,扎實推進全市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中發〔2021〕16號)、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贛辦發〔2021〕20號)和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宜辦發〔2021〕34號)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2022年6月底前,基本健全鄉鎮(街道、場)和行政村(社區)應急管理體系,鄉鎮(街道、場)實現“八有”(有機構、有經費、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物資、有培訓演練、有示范創建),行政村(社區)實現“六有”(有經費、有固定人員、有場地設施、有裝備物資、有工作制度、有隱患臺賬),打通應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基本建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全市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明顯增強,重大安全風險有效管控,生產安全事故有力遏制,各類自然災害有序防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保障。2022年12月底前,全面貫通市、鄉兩級應急指揮平臺,各類功能區、鄉鎮(街道、場)、行政村(社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率達到100%,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專(兼)職救援力量培訓率達到100%,基層執法裝備按需配備率達到100%,初步建成綜合應急救援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快速響應應急救援圈,全市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水平明顯加強。到2035年,基本實現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形勢更加穩定可控,綜合性應急管理能力顯著提升,為建設新時代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樟樹樣板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健全組織保障體系
(一)理順應急指揮體系。鄉鎮(街道、場)和功能區要完善應急指揮體系,成立基層應急管理委員會,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主任,副書記或人大主席擔任副主任,各相關分管負責同志為副主任,相關工作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統籌領導轄區內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等工作,統一指揮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鄉鎮(街道、場)應急管理所或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機構。
(二)設置應急管理機構。鄉鎮(街道、場)要整合安全生產、防汛抗旱、地質災害防治、森林防滅火、消防、災情管理等資源和力量,采用獨立設置或加掛牌子的方式,組建鄉鎮(街道、場)應急管理所,明確副書記或人大主席分管,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配備基本辦公設施,在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業務指導下,負責轄區應急管理工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轄區人口、經濟總量、各類單位(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學校、醫院、商場等)數量、應急管理工作任務等實際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場)至少應明確2-3名應急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等企業較多的鄉鎮(街道、場)和功能區應根據工作量和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應急管理人員。每個行政村(社區)、應急管理網格至少明確1名網格員并相對固定。行政村(社區)設立應急服務站,在鄉鎮(街道、場)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機構指導下,協助做好屬地應急管理工作。工業園區等功能區應同步設立或明確承擔應急管理工作的機構。
(三)構建應急管理網格。推進城鄉社區和功能區網格化管理,促進網格化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機銜接。統籌整合現有的森林防火“一長三督五員”、山洪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員、小型水庫堤防安全管理員、災情信息員、安全生產管理員、氣象信息員、地震宏觀觀測員、防震減災助理員等網格資源,加強與綜治、消防網格員深度融合,實現資源共享,一體化推進綜合性應急管理網格隊伍建設。原則上以村、社區為一級網格單元,以村民小組、小區(或一定數量居民的管理片區)為二級網格單元,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納入網格重要工作內容,構建應急管理網格化管控體系,推動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全社會共同參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應急管理格局。
(四)建強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宜春市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管理實施意見》和《宜春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三年行動推進工作方案》,全市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執行森林防滅火和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2022年12月底前,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基礎設施、規模建制、經費保障、隊員待遇、隊伍管理等正規化建設達標。鄉鎮(街道、場)和功能區要以轄區內可調動的應急隊伍和力量為基礎,組織普通民兵、半專業森林撲火隊、醫院、學校及所屬單位、企業等人員,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應急救援隊伍,隊長由單位行政主官兼任。行政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村(居)民小組長、基干民兵、衛生所(室)、學校青壯勞力等人員,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應急救援力量,負責災害事故先期處置、受困群眾救援、受威脅群眾轉移撤離等工作。同時,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和相關標準要求,儲備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災害救助等方面的物資器材。鼓勵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煤礦和非煤礦山等企業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支持紅十字、藍天、曙光等社會救援力量快速發展,充實應急救援力量。
三、完善應急管理機制
(一)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機制。鄉鎮(街道、場)和功能區要根據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情況,制定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自然災害救助等專項預案和工作手冊,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修訂。應當積極組織應急管理人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應急管理業務培訓和考核,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應急管理專項業務培訓。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應急預案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特別是針對涉及領域多的突發事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應急演練,增強綜合救援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現場處置和應急實戰水平,確保快速、科學、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二)建立安全風險排查機制。定期組織區域風險辨識評估,督促企業常態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重大風險清單管控、隱患暗訪發現和限時辦結閉環制度,建立防范長效機制。在市應急管理部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運用的基礎上,組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和專項調查工作,建立轄區災害風險管控“一張表”,實行風險清單管理和隱患動態銷號制度。
(三)完善監測預警預報機制。利用物聯網、衛星遙感等技術,推動建設災害事故監測感知網絡,優化災害監測站點布局,加強水旱、地質災害、氣象、森林火災、地震等災害實時監測,加強安全風險動態監測;牢牢抓住防災減災工作季節性和階段性特點,實現精準預警、針對預防;加強趨勢預警,定期研判防御形勢,用數據分析引導工作開展,針對可能發生的災害趨勢及時提出預警;加強實時預警,根據氣象、水文預測預報,及時開展會商,適時發出不同級別預警,確保第一時間做好防范;推動全市農村應急廣播實現全覆蓋,保障預警信息發布全天候響應并有效傳導到村到戶。
(四)建立應急聯防聯動機制。進一步發揮鄉鎮(街道、場)應急管理所牽頭統籌協調職能作用,明確鄉鎮(街道、場)內部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職責,強化部門聯動,按照水利、林業等有關業務口主防、應急口司“救”的原則,不斷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全流程協同。強化社會聯動,將社會救援力量納入應急管理救援工作體系,有序引導各類社會救援隊伍參與搶險救災工作。構建快速響應應急救援網,結合微型消防站、交通管理站、交通安全勸導站等站點建設,按照“有場地設施、有基本裝備物資、有實用工作手冊”的要求,建設一批區域性微型應急救援站點。在城鎮建成區、工業園區全面建成“135快速救援圈”(1分鐘接警、3分鐘出動、5分鐘啟動處置),在城郊和人口相對密集的農村,全面建成“15分鐘快速響應救援圈”。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與屬地大中型企業簽訂村企應急聯動協議,按照共防互補的要求,共同組建搶險隊伍、儲備救援物資、開展預案演練。
(五)規范基層執法監管機制。加強基層執法規范化建設,鄉鎮(街道、場)要配足執法力量,確保應急管理執法監管力量主要精力用于執法監管工作。全面建立行政處罰權委托機制,鄉鎮(街道、場)依法接受市級政府部門行政執法權委托,簽訂委托協議,確保執法主體合法化。明確基層執法事項,依法梳理鄉鎮(街道、場)法定和委托權力事項,并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年度執法項目計劃,報鄉鎮(街道、場)黨委政府批準后實施。統一配備執法裝備、執法制式服裝、標志和執法執勤用車等,鄉鎮(街道、場)應至少配置2套執法裝備和1臺必要工作用車。
四、推進“三化”建設
(一)標準化建設。嚴格按照鄉鎮(街道、場)“八有”、行政村(社區)“六有”標準,設置機構、完善機制、制定預案、組建隊伍、儲備物資、培訓演練,足額配備應急管理專職工作人員,配備辦公桌椅、電腦等辦公設施和應急管理執法設施設備。鄉鎮(街道、場)和功能區要按照“十個一”標準,即:制定一套應急管理制度、一套應急工作機制、一套應急預案、一張應急管理網格表、一張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重大風險分布圖、一套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重點隱患臺賬、一張安全轉移避險路線圖、一批監測預警設備(無線預警廣播等)、一批警示教育宣傳牌、一套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計劃,實現場所、制度、隊伍和裝備等標準化建設。
(二)規范化建設。根據轄區內企業行業分布、自然災害風險隱患等情況,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范及水旱災害、山洪災害、森林火災、消防、氣象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指導督促制定企業安全操作流程、建立風險隱患臺賬、重點部位風險管控一覽表、應急預案等,并在當地鄉鎮(街道、場)應急管理所統一報備,實現“一企一檔”、“點位風險”規范管理,切實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和自然災害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做到行業管控規范化、操作流程規范化、閉環管理規范化。
(三)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智慧應急”建設,實施科技賦能,強力推進市、鄉、企三級聯網智能監控平臺建設,通過“互聯網+應急”的方式,實現對企業24小時監管,并督促企業建立預警信息獎懲制度;充分運用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應急指揮中心),系統化、規范化、電子化報送各類應急管理信息,提升應急管理信息收集、發布、匯總、報送、處置的工作效率和質量;積極探索“黨建+應急管理”試點運用,推動黨建“三化”建設融入基層應急管理各項工作;運用好市應急廣播平臺,利用視播一體深度開發定制“喊話”功能,發揮“耳目+喉舌”的作用,提升應急信息傳播速度和基層應急處置水平,快速、精準發布預警信息,最大程度減輕災害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切實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發展和安全的高度上來,成立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因地制宜制定出臺配套文件,落實相關保障。編制、財政、人社、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深入基層分類指導,實現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合力推進全市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相關工作落地見效。
(二)嚴格考核獎懲。鄉鎮(街道、場)轄區內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發生2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風險(隱患),因整改不力導致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 工業園區管委會(含鹽化辦、城北經開區、福城醫藥園辦)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發生3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風險(隱患),因整改不力導致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被查實一年內有1起以上瞞報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取消黨委、政府及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對考核優秀的鄉鎮(街道、場)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推薦優先使用,對連續三年排名倒數的應急管理專職人員實行調離換崗。對考核優秀的行政村(社區)應急服務站和應急管理網格網格員,在轉編考試過程中同等情況下應優先錄用。鄉鎮(街道、場)應急管理所長人員的任命應征求市應急管理部門的意見。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委、市政府將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全市基層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行督查。基層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將納入全市年度應急管理綜合考核,同時作為黨政領導干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評的重要指標。對鄉鎮(街道、場)、行政村(社區)和功能區應急管理工作職責內容不明確、人員和裝備設備配備不到位、網格化管理不落實,特別是因相關人員失職、瀆職而釀成事故災害的,或者因應急管理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社會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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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樟樹市委辦公室 2022年4月1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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