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建立樟樹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樟府辦字〔2021〕47 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2020〕90 號)、《關于建立宜春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的》(宜府辦發〔2021〕11 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健全綜合監管機制,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風險,經研究,決定建立我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責
(一)統籌協調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
(二)分析研判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形勢,研究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有關政策措施。
(三)聽取各部門打擊欺詐騙保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四)通報欺詐騙保案件立案、處罰、移送等有關情況。
(五)促進部門協作配合、信息共享。
(六)研究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有關的重要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建議。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
聯席會議由市醫保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審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組成,市醫保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召集人由市醫保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成員為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不再另報市政府批準。
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人擔任。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醫保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市醫保局分管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一)市醫保局:負責牽頭研究制定、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 管相關政策,制定打擊欺詐騙保措施;牽頭組織聯合檢查、交叉檢查;向相關部門通報涉嫌欺詐騙保的案件,向公安機關移送欺詐騙保犯罪案件;為成員單位調查涉嫌欺詐騙保案件提供業務咨詢和人員支持;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市發改委:指導并協助醫保部門按照社會信用體系要求和規范,制定完善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信用指標、信用評價、信用檔案、信用結果應用、紅黑名單和聯合懲戒機制。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信用體系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范疇,協調各信用成員單位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三)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打擊各類欺詐騙保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與醫保部門的協作配合,對移送的涉嫌欺詐騙保犯罪案件線索開展調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查、處理;對醫保部門核查涉嫌欺詐犯罪案件給予專業力量支持;及時向醫保部門提供戶籍注銷信息核查比對服務。
(四)市司法局:加強與醫保部門信息對接,指導并協助醫保部門完善基金監管地方性政策法規和行政執法制度,及時提供服刑人員實時信息,防止騙保套保。
(五)市財政局:加強醫療保障基金預算管理,按規定落實財政補助資金,根據預算安排及序時進度,及時撥付資金;會同醫保部門設立打擊欺詐騙保舉報獎勵資金,并將其納入同級政府預算,根據醫保部門申請,及時核撥舉報獎勵資金。
(六)市人社局:負責將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執業人員的醫保信用評價應用到醫(藥)從業人員職稱評定、專家評審等方面。
(七)市衛健委:負責加強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監管,規范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行為,促進合理檢查和合理診療,依法處理醫療機構和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
(八)市審計局:根據相關規定,加強對醫保基金使用情況 的審計監督,將涉嫌欺詐騙保問題,移送相關部門查處。
(九)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對醫療機構 和零售藥店的藥品進貨渠道進行監督檢查,打擊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十)市稅務局:提供多種繳費服務,及時與醫保部門對接共享征繳信息。
三、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 1 至 2 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成員及聯絡員參加。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
(二)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報召集人審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時間和形式。
(三)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市紀委市監委、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等部門單位參加會議。
(四)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由召集 人簽署后發各相關單位,重大事項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五)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
(六)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制作印章,由市醫保局代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醫療保障基金 監管的有關問題,積極提出工作建議、意見及相關政策措施,切實履行本部門職責,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事項,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加強形勢分析,及時總結,按要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重大案件線索要互相通告、及時移送,形成監管合力,建立多部門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實現信用信息交換共享、信用獎懲協調聯動。
(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建立健全定期報告、重大情況通報 反饋、重大事項聯合督辦等工作制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定期將成員單位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附件: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2021 年 9 月 13 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羅明琍 市政府副市長
副召集人:黃春平 市醫保局局長
成 員:王軍輝 市醫保局黨組成員
劉美蓉 市發改委副主任
楊 燕 市公安局副局長
楊軍平 市司法局副局長
彭佑仔 市財政局副局長
孫小林 市人社局副局長
關 軍 市衛健委副主任
張全安 市審計局副局長甘振軍 市市場監管局四級主任科員
朱海芽 市稅務局副局長
聯 絡 員:李 鵬 市醫保局稽查科科長
劉莉華 市發改委體改股股長
黃冠男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辦公室主任
鄧 勝 市司法局辦公室科員
劉小毛 市財政局社保科科長
聶維松 市人社局辦公室主任
黃建華 市衛健委醫政醫管股負責人鄒紹波 市審計局干部
杜柔柔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干部
楊志平 市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