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府辦字〔2019〕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樟樹市2019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9年3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樟樹市2019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
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做好2019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語文、藝術學科學習質量檢測(以下簡稱檢測)工作,根據《江西省2019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工作實施方案》(贛教督辦字〔2019〕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一)檢測樣本校及相關參與人員。經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檢測中心抽樣,確定我市作為江西省12個樣本縣之一,參加2019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檢測中心抽取我市12所小學、8所初中為樣本校,每個樣本校原則上抽取30名樣本學生參加測試,每個樣本校校長,相關年級語文、音樂、美術和班主任教師參加網絡問卷填答。抽取的樣本校名單如下:
1.小學(12所):實驗小學、義成中心小學、洋湖鄉東閣中心小學、大橋初級中學小學部、八小、濱江小學、四小、大橋東村初級中學小學部、二小、永泰鎮中心小學、洲上鄉中心小學、張家山中心小學。
2.初中(8所):樟樹三中、樟樹二中、實驗學校、義成初級中學、劉公廟學校、張家山學校、清江中學、張家山槎市初級中學。
(二)檢測對象。2019年春季學期在校的四、八年級學生,樣本校校長,四、八年級語文、音樂、美術和班主任教師。
(三)檢測內容。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語文、藝術學習質量,以及課程開設、條件保障、教師配備、學科教學和學校管理等相關影響因素。
(四)檢測時間。2019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時間為5月23日。測試當天場次與時間安排如下:
場次 |
學生測試 |
校長與教師問卷填答 |
學生語文測試 |
9:00-10:20 |
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
語文相關因素問卷填答 |
10:5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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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紙筆測試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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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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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相關因素問卷填答 |
16:00-16:40 |
二、時間節點與工作任務
3月8日前,成立我市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完成屬地學校信息上報,接受省級實施工作部署與培訓,完成樣本校名單確認;
3月15日前,召開樣本校負責人及信息員動員會;
3月22日前,提交我市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和檢測實施工作細則;
3月29日前,審核樣本校提交的測試年級師生信息;
4月19日前,接收演唱測試用耳機,組織各樣本校開展演唱測試練習;
5月6日前,召開檢測工作布置培訓會議;
5月6日—10日,開展校長與教師網絡問卷的填答練習;
5月17日前,指導監督各樣本校進行測試準備工作,提交測試培訓完成情況報告表;
5月21日前,接收與保管檢測工具,完成測試準備工作的問題排查;
5月23日,監控測試過程,處置應急事件;
5月24日,提交應急事件報告表,完成檢測工具回郵;
5月31日前,審核提交各樣本校上報的測試生基本信息;
6月10日前,提交檢測工作總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為認真做好質量檢測工作,成立樟樹市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市政府辦跟線副主任和市教體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教體局、財政局、衛健委、交通運輸局、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郵政局等相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體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教體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各成員單位、各樣本校要高度重視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強化過程監督。教體部門要重點做好檢測實施工作;供電、移動、聯通、電信部門要全力保障檢測當天樣本校的電力、網絡通訊正常;郵政部門要做好檢測工具的接收、保管、回郵等工作;衛健部門要做好檢測當天醫療保障工作,確保檢測工作順利進行;各樣本校要制定校級檢測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
(二)嚴密安排部署,加強人員培訓。遴選責任心強、經驗豐富、品行端正的督學和相關專業人員參與檢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參與檢測相關人員的培訓指導,做到全員培訓,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掌握政策、熟悉規則、熟練方法。
(三)嚴格工作程序,規范操作流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檢測工作規程,做好檢測各環節工作,按時完成各環節工作情況的上報與總結。要制訂應急與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做好突發事件處置,遇有突發情況按程序報告請示,不得擅自改變檢測工作程序和內容。
(四)增強保密意識,做好保密工作。檢測試題及問卷內容屬國家機密,參與檢測工作的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檢測試題及問卷內容(由于檢測工作的特殊要求,測試結束后也不得泄露)。
(五)設立專項經費,做好經費保障。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工作時間長、參加人員多,按照國家和省要求,本著“各負其責、分級負擔”的原則,本次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經費由市財政負擔,主要用于安排部署、人員培訓、資料印刷、設備配置、檢測實施人員工作補助等項目支出。
(六)做好宣傳解釋,營造良好氛圍。建立質量檢測制度是為了全面掌握和分析各地教育水平和學生學習狀況,為國家教育決策提供參考依據,不與獎懲掛鉤。各相關部門、各樣本校要正確對待檢測,消除對檢測工作的顧慮,加大對教師、家長、學生的宣傳,營造學校積極參與、家長大力支持、社會充分認可的檢測工作氛圍。
四、應急事件處置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采取“校、縣、市、省”的逐級負責的處置機制,處置檢測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應急事件。各級檢測機構在出現緊急情況時,要履行職責、快速反應、妥善處置、及時上報。測試當天發生應急事件時,本級能夠進行處置的,要立即處置,不得推卸責任;不能立即處置的,要及時上報情況,請示處置辦法,并積極采取措施。各樣本校(檢測點)要成立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工作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應急事件處置的領導,嚴格按照2019年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現場操作手冊《應急事件分級處置示例》要求與程序做好應急事件處置工作。
五、責任追究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是一項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地、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全力以赴,扎實做好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檢測各項工作。凡工作不力,履職不到位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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