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3年臨江鎮森林防滅火“平安春季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作示范、勇爭先”的目標定位,切實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上級統一安排部署,臨江鎮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森林防滅火“平安春季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臨江鎮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一、時間安排
2023年1月1日一4月30日。
二、行動內容
(一)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專項行動。各村委要將防火宣傳作為森林防滅火的第一道防線,在森林高火險期,春節、清明等火災多發期,集中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氛圍。一是在發放宣傳單、張貼標語、出動宣傳車、設置宣傳欄等基礎上,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防火碼”、短信推送等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平臺宣傳防滅火常識以及法律法規,切實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和法治觀念。二是積極開展以案釋法、以案宣法活動,將火災案件和違規用火案例轉化為警示教育資源,強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實現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要強化撲火安全教育和緊急避險技能訓練,重點加強組織指揮、撲救安全、安全避險等專題培訓,全面提升個人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二)開展野外違規用火專項整治行動。聚焦林區的違法違規農事用火、祭祀用火、生活用火、林業生產性用火和其他違法用火行為,開展專項查處、重點整治、全面治理,從源頭上減少火災隱患。一是加大巡查力度。落實野外火源網格化管理責任,發揮林長制“一長三督五員”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加密巡查密度,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野外用火行為。二是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對野外用火進行處罰,做到查處一起、震懾一片。三是規范特殊用火。認真按照“五個不批、五個不燒”要求,進一步落實野外特殊用火審批和報備制度。特殊敏感區域、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期間不得審批特殊用火。
(三)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治理專項行動。聚焦重點時期、重點區域、重要設施森林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從源頭上查隱患、治隱患、除隱患,切實防范化解森林火災重大風險,做到火險隱患清零見底。一是深入查找森林防滅火責任人責任落實情況,治理責任不落實、不銜接、掛空檔等突出問題。二是認真落實林區輸配電線路森林火災聯防聯控機制,重點關注林區輸配電設施隱患、樹線交織和沿線可燃物隱患等,建立臺賬、明確責任、限時整改。三是緊盯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重點區域,“癡、呆、傻”等特殊人群,林邊、路邊、墳邊、田邊等重點地段,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四)開展撲火安全專項行動。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將撲火安全貫穿于撲火的全過程、各領域。一是建強撲火隊伍。認真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持續抓好鎮半專業撲火隊和森林經營管理單位半專業撲火隊建設,著力提升撲火能力。二是強化安全培訓。持續開展撲火安全警示周等活動,加強撲火安全常識、緊急避險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撲火能力。三是規范火情報告。所有火情熱點由村級林長現場核查,1小時內向鎮防火辦反饋核查結果。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按照“有火必報、立即報告、規范報告”的要求,逐級報告。四是安全高效撲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鎮、村領導要靠前指揮,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調足專業力量撲火,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森林防滅火“平安春季行動”,是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實際步驟,是推動森林防滅火工作部署落實落細的重要舉措,是切實做好春季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客觀需要,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抓出成效。
(二)抓好問題整改。各單位要將查找差距與改進工作結合起來,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切實消除森林火險隱患,認真完善撲火程序,加強隊伍培訓、基礎設施建設和火災案件查處工作,不斷推進森林防滅火事業發展,確保全鎮森林防滅火安全。
(三)加強督查指導。各單位要及時開展督促檢查,要建立督查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森林防滅火“平安春季行動”不走形式,不走過場。鎮防火辦將對各單位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工作不認真、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一經發現,全鎮通報。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全鎮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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