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駐鎮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宜春市、樟樹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以及國務院安委辦、省安委辦、宜春市安委辦、樟樹市安委辦有關要求,按照鎮領導指示要求,決定抽調相關人員組建工作專班,并制定相關制度。現將《閣山鎮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和《閣山鎮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落實。
一、迅速組建專班。組建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是省安委會、市安委會及市委、市政府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一項具體舉措。各村(社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正確認識,可參照鎮政府工作模式和方法,迅速組建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并完善工作例會、信息報送、明察暗訪、督導考核等日常運行機制,及時收集整理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關信息材料,保質保量予以上報,扎實推進本地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項工作。
二、強化齊抓共管。根據鎮黨委、鎮政府決策部署,我鎮形成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體系。鎮應急管理站、鎮教委辦、鎮工業口、鎮派出所、鎮規劃所等牽頭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強化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要明確有關責任股室,落實專人、專辦,全面負責本行業(領域)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關工作。二要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定期調度、分析、通報本行業(領域)工作開展情況,加強與鎮政府及有關單位的溝通對接。三要建立2024年度治本攻堅任務清單,落實動態管理,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對影響安全生產的根源性、本質性問題,要健全長效機制,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強化工作統籌。各村(社區)、各部門和單位要緊盯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目標任務,加大調度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并通過督導檢查、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統籌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項重點工作,切實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鎮工作專班將適時調度、部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關工作情況。各村(社區)、各部門和單位要保持工作專班高效運轉,及時報送、處理有關情況,穩步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各村(社區)、各單位專班建設情況請于4月26日前報鎮應急管理站,聯系人:聶雪民,電子郵箱:1783989535@qq.com。
附件:1.閣山鎮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
2.閣山鎮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管理制度
閣山鎮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閣山鎮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
閣山鎮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主任由黨委書記胡國平擔任,常務副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鎮長陳俊擔任,陳勇、宋秋生擔任副主任。工作專班下設6個工作組,具體安排如下:
一、綜合組
組 長:陳 勇
副組長:宋秋生
成 員:聶雪民、胡棋鵬
職 責:負責專班日常工作,承擔領導講話、總結材料、會議通知和有關典型材料的起草編寫印發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工作情況,組織工作調度會、專班會等。規范整理檔案資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等;負責對接樟樹市專班綜合組;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調度組
組 長:陳 勇
副組長:宋秋生
成 員:聶雪民、胡棋鵬
職 責:負責與各村(社區)和各攻堅行動子方案牽頭部門的聯絡,并加強督促指導、定期調度收集各地、各牽頭單位“十大行動”進展情況材料,負責會議參會單位名單調度等;負責將各村(社區)各部門材料報綜合組、研判組和統計組;負責對接樟樹市專班調度組;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研判組
組 長:陳 勇
副組長:宋秋生
成 員:聶雪民、胡棋鵬及治本攻堅行動子方案落實牽頭單位科室負責人
職 責:總結各村(社區)各部門“十大行動”特色亮點,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下步工作建議;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具體分工如下:
1.本系統領域開展“十大行動”情況,分別由治本攻堅行動子方案落實牽頭單位科室負責人負責;
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等四大行動,由聶雪民牽頭負責;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風險分級管控行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基層基礎提升行動等四大行動,由胡棋鵬牽頭負責;
4.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由聶雪民牽頭負責;
5.應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動,由聶雪民牽頭負責。
6.“十大行動”情況匯總,由胡棋鵬牽頭負責。
四、統計組
組 長:陳 勇
副組長:宋秋生
成 員:聶雪民、胡棋鵬
職 責:負責各村(社區)、各部門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數據統計、分析,以及負責各地各部門將治本攻堅行動數據標本及時、準確錄入全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信息系統;負責對接樟樹市專班統計組;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宣傳組
組 長:陳向榮
成 員:聶雪民、胡棋鵬
職 責:協調在報、網、微平臺開設專題專欄,多種方式,多層次、多角度宣傳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新舉措、新成效;及時曝光安全生產典型問題等。負責對接樟樹市專班宣傳組;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督導組
組 長:陳 勇
副組長:宋秋生
成 員:聶雪民、胡棋鵬等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6個小組所有成員。
職 責:成立若干督導檢查組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采取約談、警示、曝光問責等措施,推動專項整治主體責任落實。負責對接樟樹市專班督導組;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附件2:
閣山鎮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
專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閣山鎮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以下簡稱“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的組織管理,切實做好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項任務的統籌推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專班工作時間自2024年4月下旬起至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結束。
抽調鎮各股室有關人員組成工作專班。
根據工作需要,可按程序報批,抽調相關單位有關同志進一步充實工作專班的人員力量。
第三條 工作專班負責統籌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項工作,具體包括:
(一)制定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和單位,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實落細落地。
(二)加強與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調度匯總各單位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進展情況,推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按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推動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
(三)籌備組織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相關會議,起草有關文稿并做好會務工作。
(四)赴各地適時開展督查檢查及調查研究,深入分析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足,挖掘工作成效突出的先進典型,研究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開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督查檢查,加強重點難點問題的盯辦督辦力度。
(六)加強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推進情況的動態評估,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定期通報全鎮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展情況,推動重點工作落地落實。
(八)做好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四條 工作專班實行條塊結合、包干負責的工作方式,定點督促指導若干個村(社區)、駐鎮有關單位,并根據工作需要承擔有關工作的牽頭匯總。
第五條 為有序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建立十項工作機制,具體包括:
(一)清單管理機制。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各部門每年制定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之“十大行動”年度計劃,細化年度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實行清單化管理,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有序推進重點工作落實。
(二)材料匯總機制。工作專班人員每月1日(節假日順延)下班前,調度并匯總各地各部門本月數據報表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特色亮點、存在問題。
(三)動態研判機制。每季度末組織開展會商研判,調度、督促各村(社區)、各部門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及時研判分析形勢變化,查找問題短板,提出針對性措施,確保各項任務如期順利完成。
(四)晾曬通報機制。對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行“月分析、季通報、年總結”,將各項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呈報鎮黨委、政府領導,并抄送村(社區)、各部門負責人。
(五)信息報送機制。以簡報、專報等形式,定期向鎮黨委、政府報送全市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展情況;根據各地各部門報送的工作情況和簡報信息,匯總各地、各有關部門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經驗做法供借鑒交流。
(六)媒體曝光機制。推介典型事跡,曝光負面案例,原則上工作專班每月集中曝光1批次重大隱患問題、至少推介1個先進典型、曝光2個負面案例。
(七)督查考核機制。突出用好暗訪檢查方式,成立督導組,定期對“十大行動”36項具體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將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納入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季度考核重要內容,并實施嚴格考核,推進各階段工作落實。
(八)約談問責機制。對工作進展不力的村(社區)和部門印發建議函、警示函、交辦函、督促函,督促及時整改;對行動進展緩慢、問題較多的村(社區)和部門視情進行約談;對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 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九)示范帶動機制。綜合運用創新試點、現場觀摩、通報表揚等方式,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典型經驗做法,強化典型示范引領。
(十)調查研究機制。通過日常調度分析、實地調研等方式,及時了解各地各部門和企業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解決的對策建議。根據進展情況,適時表揚工作成績突出的地方和部門單位。
第六條 工作專班原則上每月初召開碰頭例會,溝通匯報前一月工作完成情況,通報當前工作中的問題不足,提出需要重點解決的有關問題,并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根據領導指示和工作需要,協調解決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中的重難點問題,必要時邀請有關市直單位(科室)負責同志到會介紹有關情況。
第七條 專班人員如單位、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動,其繼任者自然接替;專班成員因故需要調整的,應由相關科室另行安排其他同志替換。在替換的同志到位前,原則上被替換的同志不得提前離開專班,確保工作連續不斷檔。
第八條 鎮政府將加強專班全體成員工作績效的考核考評,定期將專班人員表現報告鎮領導。
第九條 工作專班成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紀律的有關規定。對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并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通報并按程序嚴肅追究責任。
閣府發〔2024〕13號 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