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鎮煙花爆竹領域安全,自即日起決定開展煙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對象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店(點)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鎮煙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肖 逸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付琉琨 鎮黨委副書記
成 員:聶志榮、黃麗平、肖逸斌、付李輝、黃春平、宋 劍
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付琉琨任指揮長,宋劍任副指揮長。
指揮部實行專班運轉,專班成員為盧斌、劉志文、余圣華、李志鵬、艾夢斯、鄧軍華、黃雷及市場辦、消防所成員。
三、治理內容
本次專項行動以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三嚴禁”“兩關閉”為治理重點。
(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1.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2.嚴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3.嚴禁在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4.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5.嚴禁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6.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產品。
(二)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三嚴禁”1.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從非法渠道購進的產品。2.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3.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和在倉庫內拆箱、組裝、包裝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零售店(點)“兩關閉”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建筑物內的零售點。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符合條件、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或專柜)銷售的零售點。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持續更新監管臺賬。本月底前完成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店(點)首輪全覆蓋摸底排查,建立安全監管臺賬,后續據實進行動態更新。
(二)精準辨識分析,管控重大安全風險。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對照重點辨識內容對自身安全風險進行精準辨識,并建立管控臺賬。一是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重點辨識內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倉庫基礎設施達標情況,經營安全專項治理(超范圍經營和超標違禁、“假大空”產品)情況,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倉儲安全管理等。二是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重點辨識內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實情況等。
(三)定期動態排查,徹底整治安全隱患。督促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對標對表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常態化開展每月安全風險辨識,建立隱患排查臺賬,逐項落實風險管控責任,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嚴格按照“五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要求,實現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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