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發〔2024〕25號 簽發人:龔明
中共洋湖鄉委員會
關于成立洋湖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通知
各黨支部、村(居)委:
為提高鄉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全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鄉黨委研究決定成立洋湖鄉突出事件應急指揮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成立洋湖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鄉應急指揮部),負責洋湖鄉范圍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一)鄉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長:龔 明 鄉黨委書記
指 揮 長:黃惠翔 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指揮長:彭蘊龍、張 斌、李衛華、吳學良、葉 武、
付清平、龔 茜、聶 婷、楊燕琴、徐夢嫻、
楊明清、敖冬生、黃永元、楊軍輝、李祥俊
成 員:黃 寒、敖 樂、楊國新、陳博文、陳許群、
肖小路、鐘必成、皮琴龍、王華強、熊 康、
各村(居)委黨支部書記(負責人)
(二)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下設鄉應急管理辦,葉武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敖樂為辦公室副主任,是鄉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在鄉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工作職責
(一)鄉應急指揮部
組織開展鄉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研究做出鄉應急管理和處置的重大決策和決定,啟動、發布應急響應命令,研究部署應急管理和處置的措施辦法,組織有關單位、部門、社區并動員群眾實施應急救援,指揮災后重建和后期處置工作,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二)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落實鄉應急指揮部的命令、指示;統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制定、修改、完善鄉應急預案;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上級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預測、預警和預防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上報、對外發布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籌備;完成鄉黨委、辦事處、鄉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各村(居)委
各村(居)委在鄉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制定各社區應急預案;做好隱患(危險)源(點)排查和災前預警信息發布;落實各項防災減災及預防措施;做好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在第一時間組織力量搶險救災;核實、報告情況;堅決執行鄉應急指揮部的命令、指示;宣傳、組織、動員群眾和居民參與應急救援任務和開展生產、生活自救;保護國家、集體、個人財產;維護政治、社會穩定;做好相關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時向鄉應急指揮部準確報告相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預測、預警和預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救災、救濟物資的分發、資金的安排使用;安置、安撫受災群眾,確保受災群眾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完成鄉黨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鄉人武部
組織民兵參與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演練,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五)鄉社會事務辦
負責救災救濟物資的籌集和儲備;負責救災、救濟和捐贈資金、物資的接收、安排、發放、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救災捐贈工作;承擔災民的救濟工作;負責災害災情處置和災后救助工作。
(六)鄉應急管理辦
負責全鄉災情統計、匯總、上報工作;組織核查災情;負責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力量現場接待群眾,向參與群體性事件人員做好宣傳、解釋、疏導和政策性解釋、答復工作;協調解決群眾提出的合理性建議,指導做好相關善后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做好安全生產排查、檢查、應急避險工作,督促隱患整改落實,防止次生災害、危害發生。
(七)鄉農業農村辦
負責地質災害、建筑物損害情況進行應急調查,組織人員和救援設備進行應急管理和緊急搶險救援;協調上級部門進行災害評估、評審;做好受損房屋或村莊規劃建設。
(八)鄉財經辦
負責救災資金的籌集、調度、管理和監督,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管理。
(九)派出所、社會治理辦
負責社會治安管理、疏散群體性事件人員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確保災區搶險救災交通暢通。
(十)司法所
負責開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保障災民的合法權益。
(十一)衛生院
及時組織救護傷病人員和轉移危重傷病人員;及時協調、組織、提供相關藥品和醫療器械;幫助、指導災區或協助縣級有關部門實施開展衛生防疫、治病、宣傳工作,并承擔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職能和應急信息報告職能,承擔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醫院內感染控制和檢測樣本采集,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
2024年4月8日
|
中共洋湖鄉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4月8日印發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