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
中秋、國慶將至,返鄉人員和游客日益增多,我鎮森林防火工作面臨嚴峻形勢,為扎實做好中秋、國慶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林區平安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防火責任。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宜春市、樟樹市有關會議精神。要針對中秋、國慶期間,返鄉人員和游客日益增多等火災隱患增多的嚴峻形勢,要早動員、早部署、早行動。要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各項舉措,做實落實鄉鎮森林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清單化履職任務,全面做好中秋、國慶森林防滅火各項工作。
二、強化防火宣傳,切實增強防火意識
各村(居)委要廣泛深入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森林防滅火知識以及有關規定,積極引導群眾移風易俗,重要林區要掛橫幅、樹標語,通過喇叭、宣傳單等方式進村入戶宣傳,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通過大力宣傳,增強社會公眾森林防火意識。
三、嚴格火源管控,切實加強防火巡護
森林防火期間,全鎮林區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嚴禁上墳燒紙、點燃香燭、燃放煙花爆竹。為確保“中秋、國慶”期間林區安全,各村(居)委要及時排查整治火災風險隱患,對重點區域、重要目標火災風險隱患進行整改,要嚴格落實森林防火主體責任,根據《黨的二十大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店府辦發〔2022〕3號)文件要求,按照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要求,建立鎮、村、片、組、路、山六級責任網絡,建立山上、山口、路口、村莊、田間地頭五位一體森林防火網絡,嚴明森林防滅火紀律,開展全天候督查巡查。要充分發揮林長制“一長兩員”在森林火災早期預防預警中的重要作用,護林員要巡查、宣傳兩手抓、兩不誤,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巡山護林,做到山上有人巡、山下有人查,對違規焚燒、燃放行為要及時進行制止、勸阻,發現火情及時報告。
四、強化應急處置。各地要制定專項預案,明確應急措施,健全響應機制;力量前置, 深入林區開展防火宣傳和巡查,一旦發現火情,要迅速清除,發生森林火災,鎮、村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調集專業力量,果斷處置、科學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五、強化早期處置,切實減少火災損失
鎮森林消防半專業隊要高度戒備、嚴陣以待,鎮村兩級要及時檢修撲救機具和運兵車輛,加強撲火物資儲備,做到應急保障全面到位。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鎮村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調集隊伍,果斷處置、科學撲救,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六、加強值班調度,切實保障信息暢通
各村(居)委要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村干部不得離開轄區,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要嚴格落實報告制度,有火必報,不得瞞報、遲報、漏報,國家衛星熱點必須1小時內按規定上報。
附件1:樟樹市店下鎮森林防滅火專項預案
附件1:
店下鎮森林防滅火專項預案
為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規范火災處置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建設生態文明,依據《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江西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宜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宜春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特調整制定本預案。
一、森林防火值班守崗
1.森林防火重點期內,森林防火事項納入鎮黨政綜合值班重點事項,值班人員均必須熟悉森林火情火災信息處置規程;均必須做好值班記錄,無火記平安。
2.森林防火重點期內,必須確保每天24小時值班守崗,確保火情報警信息和火災處置指令信息通暢。
3.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警信息,務必立即向分管領導和值班領導報告,并及時查明火情位置、火情態勢;重要火情務必立即向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向市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報告。
4.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分管領導或值班領導務必立即向主要領導報告;主要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撲救指揮程序,立即通知森林防火指揮所成員整裝待命。
5.重點防火期內,鎮必須保障十名以上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員轄區內待命。
二、森林防火指揮所
指揮所成員及職責:
1.指揮長:
設立現場總指揮。撲救森林火災時,為保障鄉鎮主要領導到達現場指揮,現場總指揮設立AB崗:
總指揮A:黨委書記 楊魁松
總指揮B:鎮 長 楊世凡
指揮長職責:統籌落實森林防火責任,統籌部署森林防火各項工作;
現場總指揮職責:發生森林火災時,統籌指揮撲救或協助指揮撲救。
2.副指揮長:
設立現場副指揮。撲救森林火災時,為保障鄉鎮相關領導到達現場協助主要領導指揮,現場副指揮設立AB崗:
副指揮A:黨委副書記 熊松
副指揮B:黨委委員 余仲榮
副指揮長職責:落實市鄉森林防火各項工作部署,重點組織防火宣傳、火源管控、值班處置、物資儲備、半專業隊伍管理與培訓;核查衛星熱點位置,核查火情信息及其位置;審核發布火險等級;處置一般森林火情。
現場副指揮職責:發生森林火災時,協助主要領導指揮撲救,傳達現場總指揮指令并組織實施。
3.現場綜合協調組組長:黨委委員 余仲榮
職責:處置森林火災時,協助總指揮、副指揮綜合協調撲救事務,提出兵力部署等撲救建議,傳達落實撲救指令。
4.森林消防半專業隊隊長、副隊長:黃勇、黃國華
職責:管理、指揮半專業隊伍,管護物資、檢修設備;培訓隊員使用撲救設備;按指揮長、副指揮長命令處置森林火情或火災;處置森林火災時,提出兵力部署等撲救建議,落實撲救指令。
5.后勤服務和通訊聯絡組組長:副鎮長 羅麗平
職責:處置森林火災時,保障撲救物資與設備、飲用水和食物等供給,保障對外通訊聯絡暢通,保障醫療急救服務。
6.交通和火場向導組組長: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謝星和相關村委會主任
職責:掌握火場周邊地形地勢、道路交通、重要敏感目標等信息,為指揮人員提供參考;維護交通和現場秩序;火場撲救向導和外援引路。
三、森林火災撲救
1.森林防火指揮所各成員,務必于接通知后十五分鐘內就位。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員,務必于接通知后半小時內集結出發。
2.副指揮、現場綜合協調組組長、森林消防半專業隊隊長或副隊長、火場向導員先行前往火場察看火情火勢,總指揮、半專業隊全體隊員隨后跟進。
3.總指揮到達火場后,迅速對火情火勢、火場周邊態勢作出判斷,并下達撲救處置命令。
A、半專業隊進行撲救。
B、半專業隊控制火場周邊;維護現場秩序;迅速向上級報告并請調專業隊。
4.市級專業隊到達撲救現場,現場總指揮提級為副市級或市級領導。
5.火災明火撲滅后,組織半專業隊員和其他合適村民,清理余火并看守火場,謹防死灰復燃。
6.保障撲火隊員和其他參與救援者之安全,保障撲救物資與設備、飲用水和食物供給,保障交通通訊暢通。
店下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5日印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