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
為切實做好秸稈禁燒工作,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目的,堅持“廣泛發動、疏堵結合、盯緊看牢、嚴管重罰”的工作方針,全力以赴抓好秸稈禁燒工作,確保全處“不點一把火、不冒一股煙、不黑一塊地”,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舉措
(一)早宣傳、早發動
各村(社區)要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利用宣傳單、一封信、手機短信、宣傳橫幅,以及流動宣傳車廣泛宣傳禁止燃燒秸稈的意義和作用,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落實責任,加強管控
1、繼續實行“處領導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以及部門聯動的秸稈禁燒責任落實機制。
2、齊抓共管必須同心同力。
3、辦事處成立秸稈禁燒巡查工作隊。
三、嚴格監督執法
各村(社區)要認真履行執法監督職責,按照“有煙必查、有火必罰”的原則,堅決查處每一把火,始終保持對露天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等違法行為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凡違反《通告》規定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荒草、落葉、垃圾等雜物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拒絕、妨礙農作物秸稈禁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對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四、嚴格考核問責
省、宜春市、樟樹市明確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用任何方式、在任何露天場所焚燒秸稈,并明確了問責機制,此項工作開展情況將作為2023年度環保考核的重要內容。
解讀人:張海艷
聯系電話:733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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