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城市排水管網建設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排水管網工程質量,確保排水管網在設計使用年限內正常發揮雨污水收集、輸送功能,根據《江西省城鎮污水提質增效攻堅行動方案(2022—2025年)》(贛建城〔2022〕21號)、《樟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樟府辦發〔2021〕46號)等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城管局牽頭起草了《樟樹市城市排水管網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政策依據
1.《江西省城鎮污水提質增效攻堅行動方案(2022—2025年)》(贛建城〔2022〕21號);
2.《樟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樟府辦發〔2021〕46號);
3.《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
三、主要內容
1.《規定》分為:總則、排水管網工程建設過程管理、排水管網內窺檢測管理、其他規定四部分。明確了適用范圍,同時將市工業園區排水管網工程納入本規定,房屋建筑工程配套排水管網工程參照執行。
2.明確了50萬元以上、管網工程超總工程費50%的項目,付款方式調整為“2332”(即:工程完成一半,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總價的30%;工程驗收合格滿1年并辦理決算后付30%;工程驗收合格2年后付20%)。
3.明確了城市排水管網工程實行全過程監管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度。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材料采購、各工序施工、竣工驗收及移交的全過程管理應嚴格執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排水管網建設全程管理,嚴把質量關。
4.明確了各職能部門在城市排水管網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的職責。
5.提高了政府投資的排水管網內窺檢測次數,規定了在竣工驗收及移交手續辦理前需進行內窺檢測;明確了檢測應聘請第三方機構檢測,同時明確了檢測相關費用及后續整改措施。
6.規定了房屋建筑工程配套排水管網內窺檢測主導部門,明確了檢測應聘請第三方機構檢測,同時明確了檢測相關費用及后續整改措施。
7.再次明確了排水管網施工從材料采購和管道施工中測量放線、溝槽開挖、管基鋪設、管道安裝等全過程的操作流程及規范。明確了隱蔽工程封閉前,各道工序需各單位進行現場驗收簽字,并全程留影像資料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解讀人:黃文濤 聯系電話:0795-73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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