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廳、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中共江西省委宣傳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江西省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贛教規字〔2022〕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指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綜合性政策文件。
一、為什么要出臺《實施意見》?
一是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任務部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人遇到好老師是人生的幸運,一個學校擁有好老師是學校的光榮,一個民族源源不斷涌現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師則是民族的希望。并指出建設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是大學建設的基礎性工作。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戰略全局出發,對新時代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作出的深刻論斷,為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1月,為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貫徹教育部指導意見,著手研究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是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面臨新任務。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需要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高校教師隊伍予以保障。當前高校教師隊伍仍存在個別教師思想政治意識淡薄、師德失范、教書育人能力亟待提升,以及教師人事配套改革需要深化等問題。破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迫切需要就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拿出更為有力的舉措。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等七部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出臺了《江西省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于2022年2月24日正式印發。
二、《實施意見》有哪些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聚焦高校教師隊伍建設關鍵領域和重點方面,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加強教師素質能力建設、全面深化教師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優化人才成長環境、全面強化工作保障等五個方面提出了“五個全面”18條具體舉措。
三、《實施意見》對高校師德師風建設有什么具體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各高校貫徹落實好《江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若干措施》(贛教規字〔2021〕22號),將師德師風作為教師招聘引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導師遴選、評優獎勵、聘期考核、項目申報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標準,并將師德師風納入教師隊伍管理全過程評價體系。要求高校黨委會(常委會)每學期至少研究1次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要求。
四、《實施意見》對高校教師編制崗位管理有什么創新?
《實施意見》提出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在總結高校編制備案制管理試點經驗基礎上,結合實際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不同類型高校編制需求,適應教學和發展需要。對已經建立較為完善的崗位動態管理機制的高校,在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要求各高校加強崗位聘任管理,探索準聘與長聘相結合等管理方式,打破聘任“終身制”,在崗位聘任中實現能上能下。
五、《實施意見》如何深化高校教師職稱改革?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高等學校實現教師職稱自主評審,要求各高校克服職稱評審中的唯論文、唯“帽子”、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傾向,不把教師出國(境)學習經歷、專利數量和對論文的索引、收錄、引用等指標要求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明確教師科研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于3年;科研團隊考核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于5年。
六、《實施意見》對加強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有什么舉措?
《實施意見》提出,將持續實施江西省“雙千計劃”“井岡學者獎勵計劃”“主要學科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計劃”、遠航工程、高層次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高層次人才依法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不納入工資總量基數。要求各地校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機制,允許失敗、寬容失敗,完善科研任務“揭榜掛帥”“賽馬”制度,實行目標導向的“軍令狀”制度。《實施意見》提出要規范高層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動,對未經人才計劃主管部門同意,在支持周期內離開相關單位和崗位的,取消人才稱號及相應支持。
七、《實施意見》如何擴大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
《實施意見》提出,高校可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及辦學實際需要,自主公開招聘教師。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靈活用人,職業院校可按照不低于編制員額20%比例的數量自主招聘兼職教師。高校全部實現教師職稱自主評審。落實高校內部分配自主權,擴大高校工資分配自主權,允許高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確定收入分配辦法。支持高校按照有關規定利用自用土地、自籌資金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落實高校自建人才公寓政策,支持學校教師公寓的建設,切實解決青年教師住房困難。
(轉自省教育廳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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