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社廳 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及補貼標準的通知》(贛人社發〔2022〕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調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的通知》,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在原有11個檔次基礎上,增設了4000元、5000元、6000元三個繳費檔次。
一、政策背景
從2022年6月1日起,在《江西省人社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的通知》(贛人社發[2018]4號)明確的11個繳費檔次基礎上,增設4000元、5000元、6000元三個繳費檔次,即: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調整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4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主要內容
一是調整繳費檔次。在原有11個繳費檔次基礎上增設4000元、5000元、6000元三個繳費檔次。
二是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財政補貼。原有繳費檔次所對應的繳費補貼標準不變,對于繳費4000元、5000元、6000元,其繳費補貼分別為150元、190元、230元。
三是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脫貧戶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保留由樟樹市政府為其代繳每人每年100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三、突出特點
(一)覆蓋面廣。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標準涉及全市所有的城鄉居民,人員多、范圍廣。。
(二)繳費彈性大。自2022年6月1日起,有14個繳費檔次可供選擇,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早參保、高繳費、長繳費,多繳多得。
(三)繳存額可繼承。所有的個人繳費、政府代繳及繳費補貼都計入參保人個人賬戶中,個人賬戶余額可依法繼承。
解讀人姓名:黃丹 聯系方式:0795-733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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