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3日,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印發了《江西省高速公路全壽命周期建養融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管理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近年來,我省高速公路路況水平及管養水平雖處于全國前列,但日常管養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的問題和不足。此次起草《管理辦法》主要基于以下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是建立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與運營養護部門的溝通機制,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與后期運營養護一般是兩個不同部門,會缺乏有效溝通銜接機制,導致建養融合效果不理想;二是制定體系的技術指南,目前省內沒有相應的建養融合標準和技術指南,缺乏科學指導性,需統籌考慮并提前解決高速公路運營期有關問題,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成果。
二、編制思路
為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建養全壽命周期理念,積極探索高速公路建養融合銜接的途徑和方法,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和技術規范,組織編制了《管理辦法》,充分考慮了高速公路項目設計、建設、運營養護等各環節有關要求,從而達到降低高速公路全壽命周期建設運營成本的目的。
三、《管理辦法》的總體框架
《管理辦法》共分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則。明確高速公路新建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前,應有管養單位;高速公路建設單位、管養單位之間應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協調機制。
第二部分是職責要求。明確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單位、管養單位的工作職責。強化專業技術指導,鼓勵高速公路養護專家參與。
第三部分是高速公路設計階段工作要求。明確高速公路新建、改擴建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中增加“養護說明”章節及內容,并要求項目建設單位組織高速公路養護專家及管養單位進行審查。
第四部分是高速公路施工階段工作要求。明確高速公路建設單位要強化建設管理,管養單位及時介入建設期相關環節,為后期高速公路養護管理提供良好的施工質量保證。
第五部分是高速公路竣(交)工階段工作要求。明確高速公路項目交工驗收、缺陷責任期以及竣工驗收階段,在項目接養、質量缺陷、資料移交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部分是高速公路運營階段工作要求。明確高速公路管養單位要加強預防性養護、做好經驗總結。
第七部分是附則。對本辦法的實施時間及解釋單位作出規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