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從即日起至10月7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檢查暨第三季度水利綜合督查,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水利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我市水利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向好。
二、檢查時間和范圍
(一)檢查時間:2023年9月25日~10月7日
(二)檢查范圍:全市范圍內水庫、水閘、泵站、堤防、水電站、農村供水、在建項目等水利工程。
三、檢查內容
(一)水利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問題整改
1、開展水庫、水閘、泵站、堤防工程運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水庫”五個責任人"落實情況,水閘、堤防防汛責任人和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水庫大壩、溢洪道、放空設施和水閘閘室、閘門、啟閉機以及堤防險工險段、穿堤建筑物、跨行政區域交界處等關鍵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2、開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穿透式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是否按安全生產要求落實好高邊坡、深基坑、臨空作業面以及用電、用氣等安全防患措施,重大危險源辨識公示情況、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落實情況。
(二)農村飲水及水電站工程
1、農村飲水工程。對農村工程供水工程水源、輸配水管網、過濾消毒設施等進行逐一檢查,查看是否有設備設施閑置及運行不正常情況,對農村集中供水保障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改。
2、水電站安全生產、生態泄放檢查。重點檢查水電站安
全生產、生態流量監測及視頻監控是否安裝并正常運行,生態泄流設施是否建設改造到位,是否按照“一站一策”方案要求的生態泄流核定值進行生態流量泄放。
(三)河湖管護情況
現場檢查時所經過的江河湖庫是否存在“四亂”問題,是否存在非法現象;水面是否存在漂浮垃圾等情況。檢查河湖長制公示牌內容是否完善,是否設立河長辦電話,是否開展巡查河湖頻次、巡查期間是否發現各類突出問題。
(四)上級水利督查下達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對今年以來,特別是三季度宜春市綜合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鄉鎮(街道、場),局屬相關單位及在建項目部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地區、本單位開展自查和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要加強領導,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嚴格工作紀律。各督導組要深入基層一線,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可結合業務工作開展督查,工作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三)狠抓問題整改。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并報局監督股建立整改臺賬。
解讀人:廖龍
聯系電話:733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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