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一:A先生是臨近縣市的在本市農機經銷企業購買了插秧機是否可以辦理累加補貼?
答:累加補貼對象和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的補貼對象一致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本文統稱為“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A先生雖然在本市農機經銷企業購買了機具,但其本人是其他縣市的農戶,所以不能辦理累加補貼手續,享受累加補貼。
提問二:本市B先生購買了插秧機是否就能申請累加補貼?
答:B先生要辦理了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手續后才能申請本市的累加補貼。市級農機購置補貼累加資金是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基礎上進行的再次累加補貼。所以享受累加補貼資金的前提是辦理了中央財政的農機購置補貼。
提問三:本市B先生購買了插秧機并申請了累加補貼,最終能獲得補貼嗎?
答:根據實施方案在辦理了中央農機購置補貼后,購機者還需使用購買的插秧機在完成本市作業面積200畝,再向市農業農村局提交累加補貼申請并附上遠程電子監測設備公司提供的機插作業面積報告(作業報告必須蓋遠程電子監測設備公司公章)。市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核對資料的真實性后方可發放累加補貼資金。
提問四:購買的四輪乘坐式插秧機可以獲得累加補貼多少錢?
答:農機購置市級財政累加補貼額不超過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額的30%,具體補貼額度在實施方案附表1中明確。
解讀人:余凌煒(農業機械化管理股負責人),聯系電話:0795-733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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