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農用薄膜管理辦法》,推進全省廢舊地膜回收利用,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3年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3〕22 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地膜科學使用回收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科〔2022〕3 號)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3年中央財政地膜科學回收使用回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二、制定意義
回收利用廢舊農膜,可改善耕地質量和土壤的透氣性、透水性等,有效地熟化土壤,增強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和鹽堿緩沖能力,為作物的生長制造良好的土壤條件。農田廢舊農膜回收再利用是有效防治農業面源污染,促進生態良好發展和廢舊資源再利用的顯著措施,是確保農村環境清潔、搞好農村節能減排、建設美麗鄉村,帶動農業增產增效,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三、研判與起草過程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領導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迅速啟動了《樟樹市2023年中央財政地膜科學使用回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起草修訂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鄉鎮(街道)對《方案》進行了討論,并提出了意見建議,市農業農村局對《通知》進行了完善;政府辦向各相關單位及鄉鎮(街道、場)書面征求意見,并根據各單位的建議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市農業農村局黨委會議審議通過了《方案》。
四、工作目標
2023年,在全市推廣加厚高強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10500畝,其中推廣應用加厚高強度地膜10000畝,推廣全生物降解地膜500畝。全縣農膜回收率穩定在85%以上,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健全。
五、適用范圍:全市鄉鎮(街道、場)。
六、主要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農業農村、財政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堅決完成農膜推廣目標,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主體實施、農民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項目管理、技術支撐、資金使用、政策扶持和項目運行等保障機制和工作臺賬。
(二)規范資金使用。及時完成下達的推廣面積,確保11月底前對部分實施主體進行驗,確保配套的資金到位,資金執行進度應達60%,2024年6月底完成全部實施主體的驗收。
(三)加大監管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農用薄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農膜回收利用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加大對不按規定回收廢舊地膜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之后不分階段,不分環節,常態化開展。
(四)強化科技支撐。征求各行各業有關有關領導專家對地膜科學使用回收模式的研究和推廣運用的相關意見,因地制宜地對不同條件下的用膜方式開展配套農藝措施和裝備的研發推廣,組織專家對地膜覆蓋適宜性評價、農田殘留地膜監測等績效進行評估,并提出地膜使用科學化、減量化的技術措施,形成一批技術規范和標準,以便為今后有關工作開展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網絡、報刊等媒體宣傳主陣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農膜科學回收利用工作取得的成果,引導更多實施主體積極參與地膜回收工作,要求地膜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自覺履行地膜科學回收利用的社會責任。
解讀人:李仁仁,聯系電話:0795-733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