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方案》關于“探索建立林業經營收益權證制度”的要求,進一步統籌、指導、規范全省各地做好林業經營收益權證登記工作,防范發證風險,促進林業高質量發展。江西省林業局制定了《關于做好林業經營收益權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皓對《通知》進行了解讀。
楊皓指出,《通知》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方案》等文件精神,創新推進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是針對當前林業體制機制存在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進行的破題和創新。
楊皓解釋,《通知》的出臺解決了林下經濟、林業碳匯、森林旅游、森林康養、濕地經營等非木質化利用以及其他新業態類型的預期收益確權問題,通過對預期收益進行確權登記,賦予林業經營收益權證融資貸款、項目申報等作用,為林業經營主體豐富了可交易變現的資產,拓寬了融資渠道,也進一步加大了我省生態產品的供給。
楊皓介紹,各地林業主管部門將林業經營收益權證納入流轉服務、獎補資金、項目申報等材料清單;協同金融機構開展貸款產品和保險品種創新;通過向鄉鎮一線延伸服務、創新利用高新技術、強化動態管理等方式為林業經營主體和金融機構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記服務。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入村宣講、發放資料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宣傳和政策解答,確保廣大經營主體充分知曉收益權證的辦理流程和作用。
楊皓認為,《通知》的出臺有助于規范各地開展林業經營收益權登記管理,防范發證風險;有助于豐富集體林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推動社會資本“進山入林”;也有助于提升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林權貸款的信心,破解林權融資難等問題,促進林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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