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江西省林業“十四五”規劃》,進一步加強我省鄉村古樹保護,規范我省鄉村古樹園管理。省林業局制定了《江西省鄉村古樹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古樹名木保護工作,2023年7月,他在四川翠云廊考察時強調“要把古樹名木保護好,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好”。我省古樹名木資源豐富,已調查并錄入江西省古樹名木信息管理系統的古樹名木共計16萬多株,其中絕大多數分布在農村地區,林業主管部門古樹名木保護責任較重。“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也寫入我省2024年江西省政府工作報告。
建設古樹園是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發揮古樹名木的歷史文化和生態景觀價值,提升公眾保護古樹名木意識的有效舉措。湖南、廣東、四川等省已先后開展古樹名木公園建設,取得較好成效。我省也將古樹名木主題公園建設列入《江西省林業“十四五”規劃》。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2.《江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3.《全國綠化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意見》(全綠字〔2016〕1號)
4.《江西省綠化委員會 江西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贛綠委〔2018〕6號)
5.《江西省綠化委員會關于在鄉村振興中進一步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贛綠委〔2022〕3號)
6.《江西省林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5章18條,各章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總則,共3條,明確了《辦法》制定的主要依據、鄉村古樹園的概念、古樹園建設的基本原則等。
第二章為申報與評價,共5條,明確了江西省鄉村古樹園申報的條件,規范了評價流程等。
第三章為保護與建設,共5條,明確了江西省鄉村古樹園內古樹名木及其生境的保護范圍和要求,明確了古樹園持續開展古樹名木保護、宣教、配套設施建設、價值挖掘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為監督與管理,共3條,明確了古樹園建設和管理單位的責任、各級古樹名木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能,明確了資金支持政策及撤銷等相關規定。
第五章為附則,共2條,明確了本辦法解釋權、實施時間。
(轉自:江西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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